一、我国无效与可撤销婚姻中善意当事人保护的理论分析
无效与可撤销婚姻是为规制欠缺法定结婚要件的婚姻而设立的法律制度。作为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无效与可撤销婚姻制度与结婚的各项条件相辅相成,起着规范自然人结婚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婚姻,维护善意当事人及其子女利益的功效。在国外,该制度已成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在立法理念上,两大法系立法已摒弃了传统法对无效婚姻单纯进行制裁的做法,法律从维护形式正义逐步转向对实质正义的注重,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惩戒的同时,更强调对善意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尊重和保护。在无效与可撤销婚姻中,善意当事人又称“诚信当事人”,是指缔结婚姻时不知婚姻无效的原因或因受胁迫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结婚意愿的人。研究我国无效与可撤销婚姻中善意当事人保护制度,将有助于对因婚姻无效或撤销给善意当事人造成的失衡利益进行救济,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