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责意义分析
2026年03月15日
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责意义分析[1]
段知壮[2]
摘 要:唐代有关官吏职务犯罪的立法,内涵丰富,特点鲜明,本文主要研究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的具体处理实践及考量因素,并通过对这一过程的分析来了解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责意义,希望有助于了解唐代法律的精髓,也可以为当前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提供历史的借鉴与参照。
关键词:唐代官吏 职务犯罪 罪责(https://www.daowen.com)
在以往对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研究中,多数学者均指出《唐律》各篇中规定的犯罪种类大都与官吏的职务及各种活动有关,足见唐代统治者对吏治清明的重视程度。[3]但在法律实践当中对官吏犯罪的处罚究竟是从轻还是从重,以及皇帝个人的主观因素究竟会起到多大的作用,不同的学者往往有着不同见解。根据胡世凯教授的分析,其认为以往的研究中官吏享有法律特权的一面被过分强调,而这些特权阶层,尤其是官吏的重要责任特别是渎职罪的体系却被严重忽视。[4]唐代关于官吏职务犯罪的具体法律规定已有学者进行过非常翔实的介绍,[5]本文主要将关注点放在官吏职务犯罪的具体处理实践及考量因素当中,并通过对这一过程的分析来了解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