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本章概要

本章从内容上看,基本延续《合同法》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的规定,共十条,主要变化有二:一是限制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范围。二是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合并为现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的两款,使赠与人仅就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公证的赠与财产,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其毁损灭失时才负赔偿之责。这样修改之后,与其他赠与的任意撤销权相对比,较此前不作限制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显得更合理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