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定义】
2026年01月23日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本条来源
本条来源于《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条文无变动。(https://www.daowen.com)
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赠与合同定义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此处的财产称作赠与物。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赠与合同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财产给予受赠人所有为内容,因此,赠与的结果为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第二,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赠与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三,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和不要式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的标的物无需付任何代价。第四,赠与合同为经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而成立的合同。赠与属于一种施惠行为,不得强制受赠人接受施惠,所以赠与合同必须经其同意方能成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