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本章概要
保理合同是合同编新增的一类典型合同,共九条。尽管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理论界对是否将保理合同作为一类典型合同争议比较大,但是近年来保理行业出现了虚构基础交易、伪造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以金融创新为名过度扩张信用等乱象,一方面造成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过高的负债率,侵蚀金融机构资本金和风险抵御能力;另一方面信用交易异化为金融借贷,不利于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因此,最终在民法典合同编专设保理合同一章,并着重从虚构应收账款的法律后果、保理人的通知义务、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的受偿顺序和保理合同的类型等方面进行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