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本条来源

本条来源于《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相较于原法条,本条修改了四处标点符号,使法条层次更清晰。(https://www.daowen.com)

条文释义

本条规定了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一,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指承揽合同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该对象具体指的是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定作成果。第二,数量。承揽合同的标的并不仅仅是由一个物定作而成,有可能是由多个物作为材料定作而成。定作成果也有数量的要求,因此需要确定数量。第三,质量。承揽合同中标的质量需详细制订,是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详尽写明质量要求。第四,材料的提供。材料是指完成承揽工作所需的原料。当事人应当明确提供材料的主体、时间、地点、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等。第五,履行期限。在承揽合同中履行期限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第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的标准是指检验材料、承揽工作质量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