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

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本章概要

行纪合同也称信托合同,最早罗马法所称信托是一种遗产处理形式,是指被继承人将遗产的全部、一部分或者特定物,嘱托其继承人转交给指定的第三人,这时的信托并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信托是英美法中一项很重要的财产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是受托人根据信托人(财产所有人)的委托,为受益人(第三人)的利益而运用此财产,对信托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处分。随着行纪业务的发展,行纪合同逐渐被广泛应用,成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与委托合同并存。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从合同具体内容上看,本章基本延续《合同法》对行纪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所作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