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一) 法律规定
第四百三十二条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 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 罪名详解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 故意使军事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 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是从《军职罪条例》第4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 吸收改为刑法的具体规定的。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
1.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所有军人。既包括对军事秘密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军人, 如机要、通信、保密人员等, 也包括所有了解军事秘密的普通军人, 而且不论他们是通过职务活动了解的军事秘密, 还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的军事秘密。
2.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
3.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保密法规, 会造成泄露军事秘密的危害结果, 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4. 客观要件(https://www.daowen.com)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为了保守军事秘密,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央军委也制定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解放军各总部和各军、兵种也都制定了相应的保密规章,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必然违反保密法规。其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泄密,到高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网络泄密。不论哪种形式, 只要故意使无关人员知悉军事秘密的内容, 均属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在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时,泄密行为往往是由行为人直接实施的, 如将军事秘密的内容亲口告诉他人,将涉及军事秘密的文件交给他人阅看等。
按照法律规定,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 除需具备以上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 司法实践中, 一般是指机要、保密人员或者其他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 出于恶劣的个人动机或者为达到非法目的泄密的; 利用职权指使或强迫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军事秘密的; 出卖军事秘密的; 战时泄密的; 执行特殊任务时泄密的; 泄露机密级或多项秘密级军事秘密的; 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三) 实务疑难问题
1. 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关键在于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情节是否严重。对于情节不严重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 应当按违反军纪处理。
2. 正确处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与《刑法》第398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法条竞合问题
刑法对这两类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对军人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构成犯罪的, 应优先适用本条的规定, 以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论处。
3. 正确处理故意将军事秘密泄露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定罪问题这种行为从表面看是泄露军事秘密, 但实质上是将军事秘密非法提供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因此, 应根据《刑法》第431 条第2 款的规定,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论处, 不能再定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四) 情节与量刑
依照《刑法》第432条第1款规定, 犯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本条第2款规定, 战时犯本罪的,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 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 该条第1 款中的“情节特别严重” , 是加重处罚情节,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机要、保密人员或者其他负有特殊保密职责的人员泄露机密级或者多项秘密级军事秘密的; 出卖机密级或者多项秘密级军事秘密的; 泄露绝密级或者多项机密级军事秘密的; 因泄露军事秘密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2. 该条第2 款的法定刑高于第1 款的法定刑, 体现了“战时从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