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如何消除或减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给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后果?

54.监护人如何消除或减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给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后果?

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父母在青少年价值观形成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合格的父母,应当配合学校教给孩子知识、技能和美德,让子女拥有健全的人格、和谐的社会关系、成熟的情感和稳定的行为。但是,由于部分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缺失了其父母的有效引导,其心理和行为出现了严重偏差,实施了严重不良行为。这并不完全是青少年一个人的“过错”,其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父母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世界上许多国家也都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监护人的责任。如《法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时,若未能阻止未成年人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英国法律规定了养育令制度,即根据未成年人行为的性质和特征,禁止其监护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如禁止在未成年人面前抽烟、禁止体罚未成年人等,违反禁止令的监护人将会被处以罚款,甚至被剥夺监护权。此外,英国法院还可以要求监护人参加亲子教育课,学习亲子之间的沟通技巧和奖惩的应用技巧。美国对于监护责任的立法是从18世纪中期开始的,夏威夷州的一项法律规定,恶意儿童的父母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其后,各州相继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监护人因其管教的失职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荷兰民法典》也规定,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侵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行为,其父母应当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监护人应当积极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经济上对受害人予以赔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抚慰受害人的精神与心灵,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的痛苦。 对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监护人可以对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但监护人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性质进行惩戒,大多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具有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一味地责骂甚至家庭暴力只会激化矛盾,让问题更加难以解决。因此,监护人在矫正青少年严重不良行为的过程中要讲究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https://www.daowen.com)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家长使用暴力管教子女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 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此外,民政部发布的文件中规定,婚姻登记处可以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并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由此可见,我国对家庭教育十分重视,在各个方面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各个时间段、各个方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人应当关注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活动,避免其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监护人应当保证未成年人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若发现未成年人有逃课、夜不归宿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监护人要关注未成年人的交友状况。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出入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要及时制止,避免未成年人结交不良朋友,甚至加入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