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法律规范需统一

(一)不动产抵押法律规范需统一

从法律经验的层面而言,物权公示是确定权属的重要规范。[18]物上负担之权利发生变动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在《物权法》统领物权效力的前提下,应当以《物权法》规定为基础,统一其他法律规范,使担保范围成为其他法律规范之必备事项。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位阶体系之下,其他不动产抵押法律规范应当以《物权法》这一上位法为基础,修改自身与上位法不相适应的条款。(https://www.daowen.com)

不动产登记法律规范价值取向还可以通过政策加以指引。法政策是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对代表不同价值的群体进行的政策选择。[19]在统一不动产抵押法律规范过程中,首先进行法政策层面的研究分析,使不动产抵押不管是在形式层面还是实质层面,能够真正消除价值取向分歧。法政策引领法律发展,逐渐成为我国未来法律变革的基本趋势,使不动产抵押法律规范最终得到协调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