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及其遴选原则

四、国家基本药物及其遴选原则

(一)国家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是经国家发改委、卫健委等9部委科学评价制订和公布的具有代表性的药物。其特点是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经国家保证生产和供应。其来源有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品种、正式批准生产的新药、再评价后的进口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订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制订和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提高药品的可获得性和负担能力,促进合理用药,促进国家药物政策的完善。

(二)制订和遴选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

国家基本药物包括防治、诊断各种疾病的药物,品种占现有药品的40%~50%,且每两年调整一次。遴选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案例分析

患者,女,42岁,发热、咳嗽近1个月,并伴有盗汗、乏力、消瘦,自行购买抗感冒药治疗两周,症状不见好转。你认为该患者用药是否正确?应采取哪些措施?

分析:

该患者病程时间长、病情较重,自行诊断感冒后,应用非处方药治疗,病情不见好转,说明诊断有误、选药错误,应立即去医院进行检查、确诊,由医生开写处方,并遵医嘱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