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路径优化及政府定位

第三章 中等职业 学校校企合作的路径优化及政府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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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更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难点,是解决当前职业教育诸多问题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各级政府破解校企合作的瓶颈问题,是真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关键,解决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与模式问题,职业教育就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专题强调“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和机制建设被国家高度重视,政府部门先后给出若干政策和制度,希望能够实现校企深入合作。2005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提到大力执行校企合作这一科学模式,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中,需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符合,为广大社会群众终身学习提供支持,且与市场发展与就业需求相适应,形成灵活开放、形式丰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且与时俱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为了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一直处于调整和完善中。比如《教育规划纲要》分析了职业教育模式的概念和内涵,指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实现教育教学革新,形成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就业为导向是其主要特点。在这一教育形式中,如何提升学生实践操作水平与时代相适应,怎样实现有效的校企合作,为企业提供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是当下各行各业高度关注的课题。《教育规划纲要》中确立了八种类型教育的改革方向,职业教育被包含在其中。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会议在2010 年于上海举行,会议确定了中等教育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和具体的指导思想等,该会议的召开也预示着国务院和党中央开始关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 年)》也为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指导,推动了校企合作的深入进行。2014 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该会议还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这一文件,该文件针对校企合作提供了一系列制度指导和政策支持。2016 年,中央深改组表示,要尽快出台校企合作的相关促进政策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2018 年,教育部等6 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具体细化了部门分工职责并制订了实施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