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诊断

六、诊断

(一)诊断标准

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老年抑郁症的诊断标准,2012年第5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Ⅴ)在2013年5月18日召开的美国精神病学会年会上发布。该手册对诊断精神疾病的标准参考指南进行了全面更新。由于老年抑郁症的情绪障碍和行为异常具有一定特殊性,临床症状变异较大,存在不同程度的非典型抑郁症状,单纯依据DSM-Ⅳ抑郁症诊断标准及年龄因素很难全面体现老年抑郁症的特点。因此,在应用上述诊断标准时,应注意老年抑郁症的某些临床特征,如老年抑郁症通常具有躯体化症状和认知障碍这两大特点。

DSM-Ⅴ中关于抑郁障碍症状的诊断标准具体如下。

A项:在连续2周内有5项(或更多)下述症状,并且是原有功能的改变,其中至少有1项症状是心境抑郁或对活动失去兴趣或者愉快感。

①几乎每天大部分的时间心境抑郁,主观体验(例如:感到悲伤或空虚),或他人观察到(例如:流泪),注意:儿童和青少年可以是易激惹。②几乎每天大部分时间对所有的或几乎所有活动的兴趣或者愉快感显著减少(主观体验或他人观察到)。③没有节食时体重明显下降,或体重明显增加(例如:1个月内体重变化超过5%),或几乎每天都有食欲缺乏或者增加。儿童要考虑体重没有得到预期增加。④几乎每天都有失眠或者睡眠过多。⑤几乎每天都有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者迟滞(不仅主观感到坐立不安或者迟滞,而且别人也能观察到)。⑥几乎每天都感到疲倦或者缺乏精力。⑦几乎每天都感到自己无用,或者有不恰当的过分的内疚(可以达到罪恶妄想的程度:不仅是为患病而自责或者内疚)。⑧几乎每天都有思维能力或注意集中能力减退,或者犹豫不决(主观体验或者他人观察到)。⑨反复出现死的想法(不只是怕死),反复出现自杀的意念但无特定的计划,或有自杀未遂,或有特定的自杀计划。(https://www.daowen.com)

B项:症状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苦恼或者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的损害。

C项:症状不是由于物质(如成瘾药物、处方药物)或者躯体情况(例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的直接生理效应所致。

(二)诊断要点

首先符合DSM-Ⅴ抑郁症诊断标准,且年龄≥65岁,其次具备老年抑郁症的危险因素和老年抑郁症特殊临床表现如精神运动迟滞、躯体征状、疑病性、不安焦虑、谵妄,多数伴有认知功能损害,并以执行功能损害为核心;抑郁发作家族史和个人史较少;患者存在脑血管如静息型卒中、磁共振显示脑室周围、皮质下白质高信号现象,或高血压、糖尿病等血管危险因素的客观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