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泼尼龙(Methylprednisolone)

甲泼尼龙(Methylprednisolone)

【商品名】

甲泼尼龙、6α-甲基氢化泼尼松、半琥珀酸钠甲泼尼龙、醋丙甲泼尼龙、醋酸甲基强的松龙、醋酸甲泼尼龙、琥珀甲强龙、琥珀酸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泼尼龙、磺庚甲泼尼龙、甲基琥珀酸钠泼尼松、甲基泼尼松、甲基强的松龙、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甲基强的松龙磷酸钠、甲基氢化泼尼松、甲基氢化泼尼松琥珀酸钠、甲基去氢氢化可的松、甲泼尼龙醋丙酸酯、甲泼尼龙醋酸酯、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泼尼龙琥珀酸酯、甲泼尼龙琥珀酸酯钠、甲泼尼龙乙酸酯、甲强龙、甲氢泼尼松、甲氢泼尼松琥珀酸钠、磷酸甲泼尼龙、美乐松、美卓乐、米乐松、舒禄-美卓乐、雅美泰龙、尤金。

【药理】

1.药效学

本药为人工合成的中效糖皮质激素,为泼尼松龙C6位引入一甲基的衍生物,其抗炎、抗过敏作用强于泼尼松龙,对钠潴留作用微弱。糖皮质激素可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细胞质内特异的受体相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体)结合,启动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最终依靠这些酶发挥其多种全身作用。糖皮质激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作用,还可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其作用机制如下:①作用于炎症和免疫过程:减少炎症病灶周围的免疫活性细胞、减少血管扩张、稳定溶酶体膜、抑制吞噬作用、减少前列腺素和相关物质的产生。②对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代谢的作用: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释出的氨基酸经糖异生过程在肝脏内转化为葡萄糖和糖原,同时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吸收减少,从而导致血糖增高和葡萄糖尿(有糖尿病倾向的患者尤其明显)。③对脂肪代谢的作用: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脂肪的作用,该作用主要影响四肢,此外糖皮质激素又具有脂肪合成的作用,该作用在胸部、颈部和头部尤为明显,最终导致了脂肪的重新分布。

2.药动学

本药口服起效较肌内注射快,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为水溶性,甲泼尼龙醋酸酯则因分解缓慢,作用较持久。在血浆中主要与蛋白质可逆性结合(部分与皮质激素结合球蛋白结合,部分与白蛋白结合),结合率约为40%~90%。本药经肝脏代谢,也可经肾等组织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20-羟基甲泼尼龙和20-羟基-6-甲泼尼龙。这些代谢产物以葡萄糖醛酸盐、硫酸盐和非结合型化合物的形式随尿液排出,其生物半衰期为12~36小时。

【临床应用】

1.用于抗感染治疗

①风湿性疾病:创伤后骨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类风湿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脚踝炎、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②结缔组织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结节性多动脉炎、古德帕斯彻综合征(Goodpasture′s Syndrome)。③皮肤疾病:天疱疮、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剥脱性皮炎、大疱疱疹性皮炎、严重的脂溢性皮炎、严重的银屑病、蕈样真菌病、荨麻疹。④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功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接触性皮炎、特应性皮炎、血清病、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药物过敏反应、荨麻疹样输血反应、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⑤眼部疾病,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眼部带状疱疹、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视网膜炎、扩散型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视神经炎、交感性眼炎。⑥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渡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⑦呼吸道疾病:肺部肉瘤病、铍中毒、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和用于暴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其他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征(Loffler’s Syndrome)、吸入性肺炎。⑧水肿状态,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2.用于免疫抑制治疗

器官移植。

3.用于治疗血液病及肿瘤

①血液病: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成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仅允许静脉注射,禁忌肌内注射)、成人继发型血小板减少、成红细胞减少(红细胞性贫血)、先天性(红细胞)再生不良性贫血。②肿瘤,用于下列疾病的姑息治疗: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儿童急性白血病。

4.用于治疗休克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诱发的休克,或因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而使休克对常规治疗无反应(氢化可的松为常用药;若不希望有盐皮质激素活性,可使用本药),如对常规治疗无反应的失血性、创伤性及手术性休克。

5.用于内分泌失调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先天性肾上腺增生、非化脓性甲状腺炎、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6.其他

①神经系统:由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和(或)手术及放疗引起的脑水肿、创伤性脑水肿、多发性硬化症急性危重期、急性脊髓损伤(治疗应在创伤后8小时内开始)。②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③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④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⑤用于乳腺癌。⑥用于恶性肿瘤引起的发热。⑦用于多发性骨髓瘤。⑧用于前列腺癌。⑨用于原发性颅内肿瘤。⑩用于辅助治疗中至重度卡氏肺囊虫性肺炎。

【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一般用法

·口服给药 初始剂量为一次4~48mg,具体用量可根据病种和病情来确定。长期治疗后需停药时,建议逐量递减,不可突然撤药。当临床症状出现好转,应在适当的时段内逐量递减初始剂量,直至最低有效维持剂量。

·静脉注射 初始剂量为10~500mg不等,具体用量根据病种来确定。初始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应至少注射5分钟;初始剂量大于250mg,应至少注射30分钟。

·类风湿关节炎

·静脉注射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一日1g,连用1~4日;或一月1g,使用6个月。每次至少注射30分钟,若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可重复此治疗方案。

·器官移植

·口服给药 一日7mg/kg。

·脑水肿

·口服给药 一日200~1000mg。

·多发性硬化症

·口服给药 一日200mg。

·急性脊髓损伤

·静脉注射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初始剂量为30mg/kg,注射15分钟,于损伤后8小时内使用。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本药(以少于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本药),(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心脏停搏),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分钟,随后以5.4mg/(kg·h)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且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仅此适应证以此速度进行大量注射。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静脉注射 ①轻至中度呕吐: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一次250mg,至少注射5分钟,于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给药。首剂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②重度呕吐: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一次250mg,至少注射5分钟,于化疗前1小时给药,同时给予适量的甲氧氯普胺或丁酰苯类药物。之后于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各注射1次。

·辅助用于对生命构成威胁的疾病

·静脉注射 推荐剂量为30mg/kg,至少注射30分钟。根据临床需要,可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1次。

儿童

·常规剂量

·一般用法

·静脉注射 婴儿或儿童用药可减量,不仅根据年龄和体积大小,更应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来确定剂量,但一日剂量不可少于0.5mg/kg。

【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

可见充血性心力衰竭(某些敏感患者)、高血压、心脏停搏、低血压、心律不齐。有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本药(10分钟内使用剂量超过0.5g)引起心律不齐和(或)循环性虚脱和(或)心脏停搏的报道,也有大剂量使用本药引起心动过缓(与给药速度或滴注时间可能无关)的报道,另有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引起心动过速的报道。

2.代谢/内分泌系统

可见钠潴留、体液潴留、钾离子丧失、低钾性碱中毒、柯兴氏体态、抑制儿童生长、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糖耐量降低、引发潜在糖尿病、负氮平衡(因蛋白质分解造成)。

3.呼吸系统

可见支气管痉挛。

4.肌肉骨骼系统

可见肌无力、类固醇性肌病、骨质疏松、压迫性脊椎骨折、无菌性坏死、病理性骨折。

5.泌尿生殖系统

可见月经失调。

6.免疫系统

可见潜在感染发作、引发机会性感染,可能抑制皮试反应。

7.神经系统

可见颅内压升高、假性脑肿瘤、癫痫发作、眩晕。

8.精神

可见欣快、失眠、情绪变化、个性改变、重度抑郁直至明显的精神病表现。

9.肝脏

可见与临床症状无关的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暂时升高、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暂时升高、碱性磷酸酶暂时升高。

10.胃肠道

可能出现消化性溃疡穿孔或出血、消化道出血、胰腺炎、食管炎、肠穿孔。

11.皮肤

可见伤口愈合受阻、皮肤薄脆、瘀点、瘀斑,反复局部皮下注射可能引起局部皮肤萎缩。

12.眼

可见眼内压升高、眼球突出,长期使用可能引起后房囊下白内障、青光眼(可能累及视神经),并增加眼部继发真菌或病毒感染的机会。

13.过敏反应

可见过敏(伴或不伴循环性虚脱)。

【注意事项】

1.禁忌证

①对本药过敏者。②全身性真菌感染者。③早产儿(国外资料)。

2.慎用

①肝功能不全(包括肝硬化)者(国外资料)。②肾功能不全者(国外资料)。③眼部单纯疱疹患者。④胃肠道疾病(包括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憩室炎、消化性溃疡)患者。⑤心力衰竭患者(国外资料)。⑥糖尿病患者(国外资料)。⑦重症肌无力患者(国外资料)。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国外资料)。⑨白内障和(或)青光眼患者(国外资料)。⑩骨质疏松患者(国外资料)。[11]有癫痫病史者(国外资料)。[12]老年人(国外资料)。[13]哺乳期妇女(国外资料)。

3.用药警示

①本药不应用于颅脑损伤的常规治疗。②大剂量本药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③本药不推荐用于治疗视神经炎,可能增加新发作的频率。长期用药者应考虑进行常规眼科检查。④使用本药数日后,必须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若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⑤皮质类固醇与阿司匹林联合用于凝血因子Ⅱ过少的患者时应谨慎。⑥本药常与烷化剂、抗代谢类药物及长春碱类药物联合用于肿瘤疾病(如白血病及淋巴瘤)。⑦尽管本药极少引起视力障碍,但仍建议患者用药后谨慎驾驶或操作机械。

4.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逐量递减剂量可减少因用药而产生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现象,此现象可在停药后持续数月,此期间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恢复用药,由于盐皮质激素的分泌也可能被抑制,应同时补充盐分和(或)给予盐皮质激素。

5.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①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尿常规、餐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并进行胸部X线检查。②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进行上消化道X线检查。

6.特殊人群

(1)儿童:①儿童用药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②长期每日分次服用糖皮质激素可抑制儿童生长,此治疗方法只可用于危重的情况。③长期接受类固醇激素治疗的婴儿及儿童应注意监测生长发育情况。

(2)老人:由于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老年患者使用全身性的糖皮质激素应谨慎。

(3)妊娠期妇女:①动物试验表明,大剂量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妊娠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②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4)哺乳期妇女:皮质类固醇可随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慎用。

(5)特殊疾病状态:①肝功能不全者(包括肝硬化患者):肝硬化可能增强皮质类固醇的作用,长期用药可造成体液潴留,故此类患者慎用。②肾功能不全者:由于可能发生体液潴留,故此类患者慎用。③眼部单纯疱疹患者:此类患者慎用,以免引起角膜穿孔。④胃肠道疾病患者(包括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憩室炎、消化性溃疡):由于穿孔的风险,故此类患者慎用。⑤心力衰竭患者:长期用药可造成体液潴留、低钾血和高血压,故此类患者慎用。⑥糖尿病患者:本药可能影响葡萄糖生成和调节从而导致高血糖,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故此类患者慎用。⑦重症肌无力患者:此类患者用药后可出现症状恶化,尤其在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初期,故此类患者慎用。⑧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由于皮质类固醇可引起心肌破裂,故此类患者慎用。⑨白内障和(或)青光眼患者:长期用药可引起眼内压升高、开角型青光眼和白内障,故此类患者慎用。⑩骨质疏松患者:大剂量和(或)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骨质丢失和骨质疏松性骨折,故此类患者慎用。[11]有癫痫病史者:有出现肾上腺危象伴癫痫发作的报道,故此类患者慎用。[12]甲状腺疾病患者:皮质类固醇的代谢清除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中增加,在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中减少(可能增强皮质类固醇的作用)。[13]高血压患者:本药可使动脉性高血压恶化,此类患者用药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14]有精神病史者:可能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此类患者用药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15]有明显症状的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患者:皮质类固醇可掩盖感染的症状,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减弱抵抗力而无法使感染得到控制,治疗期间亦可能发生新的感染。此类患者用药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16]结核活动期患者:此类患者(仅限于暴发性或扩散性结核及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患者)使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时,可与适当的抗结核病药物联用以控制病情。若用于结核病潜伏期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患者时,应密切监测以防疾病复发。此类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期间应接受化学预防治疗。

【制剂与规格】

甲泼尼龙片 ①2mg。②4mg。③16mg。

甲泼尼龙醋酸酯混悬注射液(局部注射) ①1ml:20mg。②1ml:40mg。③1ml:80mg。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以甲泼尼龙计)①20mg。②40mg。③125mg。④250mg。⑤500mg。

贮法:密封,于15~25℃保存。

贮法:于20~25℃保存。

贮法:遮光,密封,不超过25℃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