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替卡松(Fluticasone Propionate)

氟替卡松(Fluticasone Propionate)

【商品名】

丙酸氟替卡松、氟替卡松、辅舒碟、辅舒良、辅舒良滴顺、辅舒酮、辅舒酮滴顺、辅舒酮纳顺、克廷肤。

【药理】

1.药效学

本药为糖皮质激素类药,具有较强的抗炎和抗过敏作用,能减轻哮喘症状及控制病情进展。其特点是与糖皮质激素受体的亲和力较高,局部抗炎作用较强。其局部抗炎作用机制尚不清楚,可能是通过抑制磷脂酶A2而影响前列腺素、白三烯等炎性介质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炎作用。与其他糖皮质激素相比,本药具有较高的亲脂性,易在肺组织中摄取及储存,同时在肺部的作用时间更持久。

2.药动学

本药吸入给药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因采用的吸入装置不同而异,在12%~26%之间。吸入体内的药物在肺组织中沉积量高,并可经肺吸收至全身,另有部分被咽下的药物在胃肠道极少被吸收,口服绝对生物利用度几乎为零。

本药局部外用可从正常完整皮肤吸收;且皮肤有炎症(或其他皮肤病)时,药物经皮吸收量增加。大鼠局部应用1g/kg放射标记的0.05%本药乳膏和软膏24小时,约5%的药物经皮吸收至全身。

药物吸收后在肝脏经细胞色素P450 3A4介导的5-氟甲基硫代羰酸酶群水解,生成无活性的17-β-羧酸代谢物。本药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1%,静脉给予本药1mg,血浆清除率为1093ml/min,平均终末半衰期为7.2小时。大部分药物(75%)以原形随粪便排泄,1%~5%药物以代谢物形式随尿液排泄。

【临床应用】

1.本药干粉吸入剂或气雾剂用于哮喘的预防性治疗。

2.本药鼻喷雾剂用于预防和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包括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3.本药乳膏或软膏用于对糖皮质激素敏感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银屑病(泛发斑块型除外)、湿疹(包括特异性湿疹和盘状湿疹)、结节性痒疹、神经性皮肤病(包括单纯性苔藓)、扁平苔藓、脂溢性皮炎、接触性过敏、盘形红斑狼疮、虫咬皮炎、粟疹及泛发性红斑(全身皮质激素治疗的辅助用药);也可用于1岁及1岁以上儿童缓解低效皮质激素无效的特异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痒。

【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

·哮喘的预防性治疗

·吸入给药 本药干粉吸入剂和气雾剂,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确定起始剂量,一次100~1000μg,一日2次。通常初始剂量为:①轻度哮喘:一次100~250μg,一日2次。②中度哮喘:一次250~500μg,一日2次。③重度哮喘:一次500~1000μg,一日2次。随后应将剂量逐渐减少至可有效控制哮喘的最低剂量。

·季节性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鼻腔喷入 本药鼻喷雾剂,每侧一次100μg,一日1次,早晨用药为好,部分患者一日需用2次(早晚各1次)。每侧最大日剂量不超过200μg。症状控制后,维持剂量为每侧一次50μg,一日1次。

·湿疹、皮炎

·外用 于患处涂一薄层乳膏和软膏,一日1次。症状控制(通常于7~14日内)后需减少用药频率至最低有效剂量。用药疗程应尽可能短,建议连续用药不超过4周。

·其他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

·外用 于患处涂一薄层乳膏和软膏,一日2次。连续用药直至症状控制。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使用本药气雾剂时,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

使用本药气雾剂时,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老年人剂量

使用本药气雾剂和鼻喷雾剂时,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儿童

·常规剂量

·哮喘的预防性治疗

·吸入给药 本药气雾剂,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确定初始剂量。4~16岁儿童,一次50~100μg,一日2次;16岁以上儿童:同“成人”用法用量。

·季节性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鼻腔喷入 本药鼻喷雾剂,4~11岁儿童,每侧一次50μg,一日1~2次,每侧最大日剂量不超过100μg;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用法用量。

·湿疹、皮炎

·外用 1岁及1岁以上儿童,使用本药乳膏和软膏,同“成人”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

有发生心动过速、血管舒张及高血压的报道。

2.代谢/内分泌系统

本药气雾剂非常罕见(<1/10000)库欣综合征(Cushing’s Syndrome)、库欣样特征(Cushingoid features)、肾上腺抑制、高糖血症、生长发育迟缓。还可引起反馈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轴)抑制抑制,尤其是大面积用药或封闭用药时。经鼻给予较高剂量的本药可降低非刺激状态下的血浆皮质激素及24小时尿中皮质激素水平。有一日吸入本药1mg或以上的患者发生急性肾上腺危象的个案报道。

3.呼吸系统

本药气雾剂非常常见(≥1/10)口腔以及咽喉的念珠菌病,常见(≥1/100且<1/10)声音嘶哑,非常罕见异常支气管痉挛。本药鼻喷雾剂非常常见鼻出血,常见鼻、喉部干燥或刺激,非常罕见鼻中隔穿孔,还可出现鼻部灼热、咽炎、哮喘、咳嗽。

4.肌肉骨骼系统

本药气雾剂非常罕见骨矿物质密度降低、关节痛的报道。

5.神经系统

本药鼻喷雾剂常见头痛,罕见颅内压升高,但儿童用药发生颅内压升高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6.精神

本药气雾剂非常罕见焦虑、睡眠紊乱、行为改变(包括活动亢进、易激惹,主要见于儿童)。

7.胃肠道

本药气雾剂非常罕见消化不良的报道。

8.血液

极少数患者出现潜在的嗜酸粒细胞增多。

9.皮肤

本药气雾剂常见挫伤;本药乳膏和软膏成人外用后常见皮肤感染、感染性湿疹、病毒疣、单纯疱疹、脓疱疮、特异性皮炎、湿疹、湿疹恶化、红斑、烧灼感、刺痛、皮肤刺激、瘙痒、瘙痒恶化、毛囊炎、水疱、手指麻痹、皮肤干燥等,儿童外用后常见烧灼感、暗黑色红斑、红斑疹、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非面部毛细管扩张、风疹;少见发炎、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痱子等;罕见使用皮质激素治疗银屑病过程中或停药后诱发脓疱型银屑病。长期和大量使用皮质激素,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表现为皮肤变薄、出现萎缩纹、毛细血管扩张、多毛、色素减退)、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曾有用药后皮肤病和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症状和体征加重的报道。

10.眼

本药气雾剂和鼻喷雾剂非常罕见白内障、青光眼、眼压升高。

11.过敏反应

本药气雾剂和鼻喷雾剂少见(≥1/1000且<1/100)皮肤过敏反应,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面部、口咽部水肿)、呼吸综合征(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过敏样反应。

12.其他

本药鼻喷雾剂常见使用后有令人不愉快的味道和气味。用吸入皮质激素替代全身皮质激素治疗时,可出现以前全身用药可控制的变态反应(如过敏性鼻炎、结膜炎、湿疹及关节炎等)。外用皮质激素治疗银屑病时,可出现耐药、皮肤防御功能受损所致局部或全身毒性、停药后反跳(或复发)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禁忌证

①对本药过敏者。②哮喘持续状态或其他哮喘急性发作者禁用本药干粉吸入剂(国外资料)。③本药乳膏和软膏禁用于玫瑰痤疮、寻常痤疮、酒渣鼻、口周皮炎、肛周及外阴瘙痒、原发性皮肤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疹、水痘等)及细菌(或真菌)感染等患者。④1岁以下儿童禁用本药乳膏和软膏。⑤妊娠期妇女禁用本药乳膏和软膏。

2.慎用

①肺结核(包括活动性肺结核及稳定期肺结核)患者慎用本药气雾剂。②糖尿病患者慎用本药鼻喷雾剂和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③心力衰竭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④胃肠道疾病(憩室炎、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⑤肝功能不全(包括肝硬化)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⑥重症肌无力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⑦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⑧白内障和(或)青光眼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⑨骨质疏松症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⑩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11]有癫痫病史的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国外资料)。[12]哺乳期妇女慎用本药软膏和乳膏。

3.用药警示

①本药用于预防性治疗哮喘时,即使无症状时也应定期应用。用药期间不应骤然停药。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有停用口腔吸入气雾剂后出现全身皮质激素停药症状(如关节或肌肉疼痛、疲倦、抑郁症)的报道。②本药鼻喷剂不宜用于酒渣鼻、鼻部手术及外伤后患者。③本药乳膏和软膏不应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处,用于眼睑时应谨慎药物进入眼内,避免局部刺激或诱发青光眼。④治疗对糖皮质激素敏感的皮肤病时,不宜用于皮肤萎缩患者。⑤在哮喘控制情况下,应停用或减量使用其他的糖皮质激素。突发和进行性的哮喘恶化有潜在的致命危险,应增加本药剂量。必要时可采用全身皮质激素治疗。⑥吸入本药之后应以净水漱洗口腔和咽部,以减少因吸入本药出现的口腔和咽部的念珠菌病、声音嘶哑。⑦曾接受过其他高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或)间歇使用过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内外科急症患者,在改为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治疗时,在一段时间内肾上腺储备仍存在损害的危险。也可发生不良反应。故用药前应检查肾上腺损害的程度,并选择合适的糖皮质激素治疗。

⑧曾接受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在改为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治疗时,由于长期全身皮质激素治疗导致的肾上腺功能损害的恢复可能需要较长时间。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全身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肾上腺功能可能发生抑制,故应定期监测其肾上腺皮质功能并适当减少全身激素用药剂量。⑨炎症性皮肤损伤合并感染时,应进行适宜的抗微生物治疗。皮肤感染时应停用外用皮质激素,使用抗生素全身给药治疗。封包治疗使局部温暖湿润易引发细菌感染,故封包治疗前应清洁皮肤。⑩儿童使用本药乳膏和软膏时,若治疗7~14日未改善症状,应停药。

4.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①治疗哮喘期间,如发生异常支气管痉挛伴哮喘加重时应停药,并立即吸入速效支气管扩张药治疗。如用于症状控制的短效β2受体激动药用量增加,提示哮喘恶化,此时应调整治疗方案。②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如发生感染,则应给予抗生素或抗真菌治疗。③如使用本药乳膏和软膏出现刺激,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如出现HPA轴抑制,应停药,或减少用药频率,或使用低效皮质激素药。通常停用局部皮质激素后HPA轴功能可恢复。罕见糖皮质激素不足,此时需全身应用皮质激素。

5.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①应用本药长期治疗前及治疗1年后应进行骨X线检查。②由接受口服皮质激素治疗转为吸入本药治疗,或长期吸入本药一日剂量超过2mg者,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应定期监测肾上腺皮质功能。③局部大面积用药并采用封包疗法者,应定期进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兴奋试验、午前血浆皮质激素和尿液游离皮质激素测定,以监测HPA轴功能。④建议接受长期吸入本药及经鼻给药治疗的患儿定期监测身高。

6.特殊人群

(1)儿童:已有儿童以推荐剂量使用经鼻给药的皮质激素时生长发育迟缓的报道。如发现生长发育迟缓应减少给药剂量,应尽量给予可控制症状的最低有效剂量。儿童体表面积相对较大,使用本药乳膏和软膏相同剂量时吸收量较多,更易发生全身反应,应避免长期持续使用(连续用药4周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2)老人:长期大剂量使用,易引起骨质疏松,甚至骨质疏松性骨折。

(3)妊娠期妇女:①罕见妊娠期妇女使用局部皮质激素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报道,故妊娠期妇女禁用本药乳膏和软膏。②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4)哺乳期妇女:给大鼠皮下注射本药后可在其乳汁中监测到本药,但尚缺乏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如按推荐剂量吸入给药,患者血药浓度较低。有皮质激素软膏用于乳头后授乳婴儿发生高血压的报道,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本药软膏和乳膏,使用本药鼻喷雾剂时应权衡利弊。

(5)特殊疾病状态:①心力衰竭患者:长期使用本药可引发体液潴留及高血压,故此类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②糖尿病患者:本药可能改变葡萄糖的生成和调节进而导致高血糖症,故此类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③胃肠道疾病(憩室炎、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由于可能具有穿孔危险,此类患者应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④肝功能不全(包括肝硬化)者:长期使用本药可引发体液潴留,故此类患者应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⑤重症肌无力患者:此类患者使用本药可加重症状,尤其是首次使用皮质激素时,故此类患者应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⑥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皮质激素可引起心肌破裂,故此类患者应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⑦白内障和(或)青光眼患者:长期使用本药可引起眼内压升高、开角型青光眼、白内障,长期用药者应常规进行眼科检查并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⑧骨质疏松症患者:大剂量和(或)长期使用皮质激素可引发骨质流失增加和骨质疏松性骨折,故此类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⑨肾功能不全者:此类患者可发生体液潴留,故应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⑩有癫痫病史的患者:有出现肾上腺危象伴癫痫发作的报道,故此类患者慎用本药口腔吸入气雾剂。[11]甲状腺疾病患者:皮质激素的代谢清除在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中升高,在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中降低,如甲状腺状态发生改变,需调整剂量。

【制剂与规格】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①50μg×60揿。②50μg×120揿。③125μg×60揿。④125μg×120揿。⑤250μg×60揿。⑥250μg×120揿。

贮法:避免冷冻、阳光直射,不超过30℃保存。丙酸氟替卡松粉吸入剂 250μg。

贮法:30℃以下干燥保存。

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 ①50μg×60喷。②50μg×120喷。

贮法:30℃以下保存。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①0.05%(15g:7.5mg)。②0.05%(30g:15mg)。

贮法:30℃以下保存。

丙酸氟替卡松软膏 ①0.005%(15g:0.75mg)。②0.005%(30g:1.5mg)。

贮法:30℃以下保存。

丙酸氟替卡松洗剂 0.05%。

贮法:不可冷冻,15~30℃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