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中药材的经营管理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中药材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中药材的经营管理要求
①《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城乡集贸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外的情形主要包括:罂粟壳;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43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②罂粟壳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严禁罂粟壳定点经营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罂粟壳,非指定罂粟壳定点经营单位一律不准从事罂粟壳的批发或零售业务,禁止在中药材市场销售罂粟壳。
③出口中药材必须经审批,办理“出口中药材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出口手续,中药材出口应按照先国内、后国外的原则,国内生产供应严重不足时应停止或减少出口,国内供应有余品种应鼓励出口。
2)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
我国现有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专业市场严禁销售假劣中药材。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严禁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确保中药饮片安全。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8种毒性药材,禁止在中药材市场销售罂粟壳。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濒危药材。
拓展知识
我国中药材专业市场
我国现有中药材专业市场共17个:河北保定市(安国),黑龙江哈尔滨市(三棵树),安徽亳州市,江西宜春市(樟树),山东菏泽市(舜王城),河南许昌市(禹州),湖北黄冈市(蕲州),湖南长沙市(岳阳花板桥)、部阳市(邵东廉桥),广东广州市(清平)、揭阳市(普宁),广西玉林市,重庆渝中区(解放路),四川成都市(荷花池),云南昆明市(菊花园),陕西西安市(万路),甘肃兰州市(黄河)。其中,安徽亳州中药材市场、河北安国中药材市场、河南禹州中药材市场、江西樟树中药材市场4家,都有着悠久的历史,这四座城市因此被誉为“四大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