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力量素质的原则

三、发展力量素质的原则

(一)超负荷原则

只有在训练负荷超过平时的一般负荷或过去身体已经适应的负荷时,进行力量训练才能有效发展力量。如果训练负荷达到了本人最大负荷2/3以上,就属于超负荷训练。如果只用对抗平时阻力的低负荷练习,肌肉的力量只得到保持而不能有所增长。

(二)渐增负荷原则

在力量素质训练中,要循序渐进地增负荷,才能起到持续增强运动员力量的效果。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超负荷力量训练后,肌肉力量会得到增长。那么,相对于肌肉的新力量水平,原先的超负荷可能就变为了一般负荷甚至低负荷。因此,在进行第二次力量训练时,必须再增加负荷,使之重新成为身体新的负荷。(https://www.daowen.com)

(三)专门性原则

力量练习的专门性体现在:练习的肌群和练习的运动形式两个方面。首先,练习的肌群要有针对性,即必须对动作所需肌群进行训练,施加专门负荷,才能使动作所需的肌群力量得到显著增强。其次,练习的运动形式也要具有针对性,进行的力量训练必须是有助于提升肌肉力量的训练。

(四)练习顺序原则

每一次负重力量练习的顺序,应根据练习的肌群和负荷情况来决定。练习肌群的顺序应是:大肌群在前,小肌群在后,并且不要在两个相继的练习中使用同一肌群。大肌群的练习安排在小肌群前的原因主要是:在负荷练习时,小肌群比大肌群更易于疲劳。先进行大肌群练习,可以推迟肌肉疲劳的到来,进而延长有效训练的时间,提高训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