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三要素
演出的艺术魅力,主要在于它具有以下这三个要素。
具体的鲜明的外在形象。
一部名著之所以令人念念不忘,总是因为它描绘了一群活生生的人物形象。留给读者印象最深的,是人物而不是一堆故事。读者由鲜明的人物形象身上,联想到故事情节。《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书的艺术魅力,就在于此。一次好的演出,也应该同样具有这种魅力。演戏,要依靠、也只有依靠具体的舞台形象,特别是鲜明的外在形象,把人物的思想感情传达给观众。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把舞台人物形象的创造划分为五步:演员内心产生人物内心世界的视象;演员内心产生人物外在面貌的视象;演员用自己的思想感情去体验人物的思想感情;演员用自己的形体去体现人物的外在行动;最后,演员通过他所创造的人物外在行动,把内心体验传达给观众,引起观众内心产生同样的体验。只有做到第五步,艺术创造才算全部完成。所谓足以打动人心的艺术形象,就是足以揭示人物心灵的外在形象。没有具体的、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没有生动的情节和场面,也就表现不出主题思想。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倾向应当是不要特别地说出,而要让它自己从场面和情节中流露出来”。
富有语言性的行动[1]。
古希腊称演员为行动者,称剧场为行动的场所。英国的戈登·克雷是一位典型的唯心主义的导演,但他有一句话说得却极有道理,他说:“观众来到剧场,不是为在两小时里去听上万字的台词,而是去看行动的。”这句话,无论对导演或作家来说,都是很大的提醒。人物的外在形象,是他的行为、行动举止、姿态神色的总和。舞台人物的一举一动本身,要都能说了话,才能揭示他的内心活动状态。舞台行动所说出的话越强烈、越响亮、越准确,人物的内在形象便越被表现得具体而鲜明。这种富有语言性的行动,我们的术语称作“行动语言”。演出以行动语言为主导媒介。西方有一句俗话:“行动比语言响亮。”舞台艺术也存在着这一规律。行动必须先把人物思想说得响亮而准确了,台词才能深入人心。比如,当一个人在看明月的时候,总是先抬起头来,脸上露出欣赏的神态,然后,在观众几乎是懂得了他的心思的同时,他才发出“这月亮有多圆啊”的声音。概念化的演出,永远是因为它缺少富有语言性的行动。(https://www.daowen.com)
富有语言性的行动,获自富有行动性的语言。这在后边还需要详谈。
诗意。
西洋古典文学,把戏剧划入诗的范畴。我国古典的或现代戏曲,也是诗。话剧一般是用散文写的,自然不必勉强列入诗类。但,它虽非是诗体,却不可没有诗意。演出更不可一览无余,没有诗的意境。
诗意并不出于词藻或形式的华丽,更不在于合辙押韵。创作者对事物产生深厚的感情、激荡的情绪,描绘出乎激情,刻画发自肺腑,诗意自然就会流露出来。作家单凭理智创作,只能写出戏剧体裁的论文。作家自己先动情,读者才能动心。导演自己先动情,然后才能在舞台这种画布上,画出动人心魄的人物来。这就是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