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十七

我在导演《虎符》的时候,较为生硬地采用了戏曲的程式化动作,也采用过一些锣鼓经,加以适当的变化。导演《蔡文姬》,略能懂得消化,但没有完全抛开戏曲的形式。由于《武则天》的内容和写作方法所决定,这一次我就必须最大限度地使用话剧的写实的形式,通过这样的形式来体现戏曲表演的精神。戏曲的宝藏是很丰富的,我只能从几点上摸索起。由表及里,是学习传统戏曲的必然过程;由幼稚到成熟,也还需要走很长很长的一段路程。《武则天》只是一个摸索戏曲表演规律的开始,也是一个很幼稚的开始。

话剧学习传统的目的,主要还是要使反映现代生活的剧本,演来更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在历史剧的导演上做些尝试,摸索一些不同的道路,比较容易,也有好处。《武则天》已经给我构思中的话剧《白毛女》,开始提供了一些初步经验。

《武则天》的导演,存在着许多缺点,没有很好地体现作品的精神和作家的意向与风格。《杂记》是为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而写的备忘录。这里记下的,又比做出来的多。愿望与实践的不一致,正暴露了自己的弱点,也指出了必须加紧向生活、向群众、向传统学习的必要。因此,才敢于发表这一些,以求教于读者和专家们。(https://www.daowen.com)

一九六二年

[1]从前,戏曲表演方法和理论,都是口传心授的,因此“手、眼、身、发、步”的发字,至今仍讹传为“法”字,这是错误的,必须纠正。借现在的机会,把我从我的已故业师曹心泉和冯惠林两位老先生处所听到的说法,介绍一下。这五者都是方法:手,是如何运用两臂、两手和十个手指;眼是如何运用黑眼珠,运用眉毛,以及脸部肌肉;身是如何运用腰部;步是如何运用两腿、两脚和如何给躯体塑形;而发则是如何运用颈部。例如,秦腔、梆子等剧种里所最擅于使用的甩发,川戏及其他剧种所擅于使用的耍纱帽翅,都是要靠颈部功夫的;在京戏《盗御马》里,黄天霸跪听太尉旨意时,吓得硬罗帽上的绒球乱颤,和《长坂坡》跑坡、抓帔一场,赵云〔急急风〕上场、台口亮相时,急得头部发抖,都要使用颈部。因为发功在戏曲里用得特别多,初学的演员必须在这上边下多年苦功,所以戏曲界前辈把颈部功夫统称为“发”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