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视角下的定义
Freeman等人从教育的视角将教育戏剧界定为,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的一种探索和经验学习的方式,要求学生即兴创作、分析角色特征、协同完成创造性活动,做出评价与自我决策,并进行问题解决[38]。将教育戏剧界定为一种有效的学习方式。McCaslin从教育戏剧与其他学科关系入手,认为教育戏剧是教授其他学科的手段,在于引导学生透过想象看到现实,理解行为背后的含义,其目的是知识的理解[39]。Peter将教育戏剧界定为一种教学方法,认为教育戏剧是一种帮助学生获取复杂知识、进行自我完善的有效之法[40]。
总之,上述研究者将教育戏剧界定为教学方式、手段或方法过于笼统,因为在实践中,戏剧并非仅是作为一种媒介而存在于学校教育实践之中,忽视了课程的范畴。总之,“教育戏剧是什么”的问题,虽然戏剧教育者们在不同时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多样化界定,众说纷纭,但在长期的教育戏剧实践中,各研究者们还是达成了相关的共识:
从教育戏剧的主体性来看,在戏剧中,教师与参与者共同建构戏剧作品的行动过程具有双主体特性;(https://www.daowen.com)
从实施的过程性来看,戏剧活动强调“游戏与创造”“即兴与互动”“参与与合作”“协商与分享”“情境与体验”等;
从实施的方式来看,教育戏剧是在戏剧情境中实现对话的教育,即幼儿个体内部对话,幼儿与同伴及教师之间的对话以及幼儿与环境之间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