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建议

四、相关建议

为切实把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这个“好事办好”,建议抓住主要问题,采取以下“七要七不要”应对举措。

(一)要统一声音,不要多头管理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不是单纯的城建问题,而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新型产业社区和新一代经济体形态的构建问题。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国土、环保、住建、农业、林业、体育等有关部门,加强顶层制度设计,联合印发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声、协同发力。一些部门已印发的创建名单要纳入整体框架中统一考虑,并禁止再单独印发文件。每年对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进行摸底监测,分析发展趋势和动向,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要实行创建制,不要搞命名制。无论是特色小镇还是特色小城镇建设,都应实行创建制。创建数量要尊重发展实际,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宽进严出、动态管理,形成落后者出、优胜者入的竞争机制。创建期限要差别对待,特色小镇创建期限可考虑3~5年,但特色小城镇打造难度较大,创建期限至少为5~10年。考虑到当前没有真正的国家特色小镇创建对象,为引领正确方向、树立典范标杆、发挥引导作用,可适时推出第一批创建名单。暂缓第3批全国特色小城镇命名,择机将前2批命名名单改为创建名单,给市场和地方政府降温。

(三)要因地制宜,不要搞区域平衡。有关部门不要搞区域平衡,要引导不同地区尊重经济规律、立足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人口和要素外溢的一线城市特别是东部地区的城市,应围绕城市功能外溢打造“市郊镇”和“卫星城”型特色小城镇,围绕园区产业升级打造“园中镇”。在人口和要素仍在集聚阶段的二三四线城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应围绕培育新增长点打造“市中镇”“园中镇”,在条件的城市可打造“市郊镇”和“卫星城”型特色小城镇。在产业基础雄厚的建制镇(主要在东部地区),可打造“镇中镇”和特色小城镇。

(四)要以产建镇,不要搞产业平衡。不是所有产业都适合打造特色小镇,要在适合以特色小镇形态发展的产业中,有选择地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小镇。制造业小镇要注重从生产制造环节向研发营销环节延伸,推动产业产品高端化发展,避免围绕高污染、不宜居的低端生产制造环节打造小镇。农业小镇要倾力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注重产业链延伸。服务业小镇要注重追求精细化、高品质和差异化。(https://www.daowen.com)

(五)要建章立制,不要鱼目混珠。特色小镇建设模式不同于小城市,也不同于产业园区和建制镇。有必要对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本质内涵进行引导性、方向性界定,引导各方面明确努力方向。要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发展边界,一般控制在3 平方公里左右,旅游和体育等小镇可适当放宽。深入研究特色小镇的共性特征,研究制定特色产业和功能形态等方面的引导性标准。

(六)要精准施策,不要当甩手掌柜。有关部门可制定有利于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的政策,从土地、财政、融资等方面进行支持。按照总量控制、存量挖潜的原则,严格控制特色小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住宅建设用地比例,鼓励充分利用增减挂钩、低效用地、低丘缓坡、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入市等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研究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特色小镇专项资金,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建设基金,支持有推广价值的特色小镇新建项目。

(七)要主动宣传,不要被动应战。引导社会组织举办年度特色小镇论坛,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规避潜在风险和问题,引导各方面积极稳妥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引导特色小镇智库加快发展,培养高水平专家队伍,加强对有关方面的专业性指导。

图示

图9-14 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