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词滥调之四:应该或者不应该谴责巴勒斯坦人

陈词滥调之四:应该或者不应该谴责巴勒斯坦人

以色列前外交部长阿巴·埃班(Abba Eban)称阿拉伯人“从未错过任何一个错失良机的机会”。他说的并非全错。从1948年到80年代初期,巴勒斯坦抵抗运动坚持“否定以色列存在的权利”的立场,这样的立场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哈马斯也坚持这样的传统,但是他们比之前的组织要受欢迎得多。哈马斯最终也要承认以色列存在的权利。

但是自1967年以来,错过了大多数机会的是以色列:不顾以色列老辈政治家意见,占领巴勒斯坦土地40年;对黎巴嫩的三次入侵导致了灾难性后果;现在又在国际水域攻击平民。以色列犯一个又一个这样愚蠢的错误,在这方面巴勒斯坦人难以与之匹敌。

恐怖主义是懦夫选择的武器,可轰炸平民目标这种做法不是阿拉伯人发明的(也不是1948年之前的犹太人发明的,虽然后来犹太人进行了恐怖主义活动)。至少一个世纪以来,尽管恐怖主义活动在道德上不能被原谅,各种抵抗运动都曾用过该手段。以色列坚持要求,哈马斯先放弃恐怖袭击活动是开启任何谈判或者达成任何协议的前提,这是合理要求。

但是,巴勒斯坦人面临所有被压迫民族都会面临的难题:要反对一个已经建立起来并独占权力的国家,他们的手段只有拒绝和抗议。如果他们预先答应了以色列的全部要求——放弃武力,承认以色列的地位,接受他们所有的损失,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可以用来作为谈判的砝码呢?以色列拥有主动权,它应当行使这个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