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的模糊性
第四节 结构的模糊性
在前述对声音(音乐)的力度、速度、音色、各种装饰,以及平衡、声部强调等音乐文本所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以及这些不确定因素给演绎带来了多样化声音诠释可能性的讨论中,我们进一步了解到音乐文本结构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这一事实。其实在本研究[1]中,通篇都充溢着对音乐结构模糊性的阐释和论证——几乎在每一个篇章都以不同的视角和众多的谱例在反复说明。第四篇“结构对位”以更具说服力的讨论和分析对结构的模糊性和多解性给予了充分地论证。
“结构的模糊性”所指的是并不是结构的不可认知性,而是指其被认知的多元性和丰富性——结构的亦此亦彼。这种多元性和丰富性源于音乐中多重结构的存在。我在《结构诗学》相关章节中曾指出:“多重结构的产生源于不同结构元素在形成自身结构或相互结合形成更高级的结构以及结构层、体时的时空差异。这种差异是由诸结构元素所构建的诸结构形态、结构层级的不同步造成的。”[2]音乐结构就如同一个多面的晶体,它被各结构元素所形成的自身结构和它们彼此关联产生的更高级的结构层或结构体逻辑地构建并紧密地包裹,晶体的每一个面代表着一个结构认知单位,在不同的视角关注它,或用不同的光源照射它,这个结构会展现出不一样的姿态并导致不一样的诠释和认知。
从作曲到演绎,最后再到接受,音乐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在证明音乐结构的模糊性存在:每一个参与者似乎都在试图构建一个清晰而确定的结构,(那些有意要保留或者强调音乐内在自然本质属性的作曲家除外!)但这个被他们认为是清晰而确定的结构在另一个环节又会被他人解读为另一种清晰而确定的结构。这个现象足以说明抽象、不确定、多意多解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和属性。音乐(艺术)本身就是一个承载巨大信息和超能的智性(感性和理性的综合)载体。这个智性载体通过声音传达了人们无限的意念、想象、感受、情绪和诉求,这个声音的实现是通过了人的理性和智慧的过滤,并因此而具有文化的属性。音乐的自然状态就是这样一种多元、开放、多意、多解的呈现方式,我们对音乐结构的认知、解读、诠释、鉴赏和理解就只能是在我们可以企及的范围内,根据我们自身的能力和喜好来给予认定的它的众多可能性中的一种。(https://www.daowen.com)
从声音的模糊性到结构的模糊性,我们通过对音乐文本与动态音响之间的差异辨析,初步探讨了音乐的不确定和多意多解特质。为什么我们如此关注音乐及其结构的模糊性这个问题?因为通过对音乐结构诸多方面的深入研究和探讨,这个问题越来越明显地进入我们的视野,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我们的面前,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对此进行思考并回答。对这个问题的直面其实就是要解决一个问题:充分认识并承认音乐是一个开放、多元,并具有多意、多解可能的艺术载体;想象和创造对音乐活动每一个环节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所要注重的是音乐活动各环节中,个体对所解读结构的自圆其说,以及跟随其后的该自圆其说解读的独特性。
注 释
[1].这里的“本研究”指的是本研究项目——包括五篇十三章。
[2].贾达群:《结构诗学——关于音乐结构若干问题的讨论》,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9年7月第一版,第151-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