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结构与听觉结构(审美)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十二章 文本结构与听觉结构(审美)

音乐活动是一个参与各方相互牵连、互为依存的环链,其关系很有意思:一方面音乐创作所形成并积淀下来的经典曲式在不断地规范和固化音乐作品的形式逻辑和结构形态;另一方面,该逻辑和形态也在音乐的演绎和聆听过程中培养了参与者对其的结构感觉,并通过熟悉到接受,直至获得最为广泛的认同。换句话说,作曲家创造了音乐的结构,音乐结构又通过演绎和鉴赏达成了其他参与者对此的共识并培育了他们的结构审美能力。由此可以看出,音乐结构的真正完形认知并非只凭作曲家说了算。20世纪以前的音乐创作其实一直是在所谓“共性写作”的旗帜下寻求最为广泛的结构认同,作曲家们是在历史发展中构建并约定俗成的形式化范型框架内去张扬自身个性,凸显个体特色的。迄今为止,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音乐创作无论是演绎策划还是接受传播,都在我们的音乐生活中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https://www.daowen.com)

但艺术的创新驱动往往促使作曲家要打破以往的陈规陋习和固化模式,个性化追求的天性本能又导致作曲家们忽略作为共性审美的一般需求而执着于张扬个性、求新图变;一方面是林林种种、万花筒般的音乐创作现身于世界乐坛,另一方面则是越来越多的音乐受众由于在这些作品中找不到满足自身审美需求的方向和内容而选择离开……这样的情势在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的音乐活动图景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创作文本的结构构建与临响听觉的结构认同在不确定、模糊和多意多解的音乐本质属性面前,一直是扑朔迷离,难有共识。其实不仅是文本结构的陈旧与新颖,熟悉或陌生,就是在经典的曲体形式里面也存在着文本结构与听觉结构之间的矛盾和差异。本文便通过重复、速度、声响的结构意义,以及多重结构的不同认知等,来探讨文本结构与听觉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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