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律的本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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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律的本质
不管怎样,如果说德里本的分析具有真正的教育意义的话,则其意义是被包含在机能社会学固有的价值观点之中的。这种观点认为,社会生存的无形之手支配着人的机构的形成,并赋予这些机构以一种乍看起来不那么明显的价值或智慧。机能社会学的创始人涂尔干就懂得,机能社会学不是一种价值自由论,而是本质上代表着一种道德观点。涂尔干清楚而明确地论证过社会制度的无形之手的社会学定义,也就是理性的或科学的道德的定义。正因为这样,涂尔干进而宣称,对权威的接受是儿童道德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涂尔干论证说,群体、表扬和权力,从理智发展的观点来看,是那样的多余,然而它们却是儿童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在涂尔干看来:
道德是对规则的尊重,是对社会团体的利他的依恋……虽然家庭教育是为道德生活所做的一种极好的准备,但它的作用是有限的,这首先就表现在对纪律精神的尊重上。纪律精神的必不可少的品质,即尊重规则,是决不会在家庭里得到发展的,因为家庭环境是不受一般的、非个人的和不可改变的规则的支配的,而且可能还有一种自由的气氛,可是儿童必须学会尊重规则;他必须学会完成其任务,因为这是他的任务,尽管这看来不像是一项容易完成的任务。(https://www.daowen.com)
这样一种训练必须移交给学校。可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人们对学校纪律的看法妨碍给它赋予这样一种重要的道德教育功能。有些人在学校纪律那里看到的,是在课堂里维持表面的平静和秩序的简单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完全有理由把某些绝对必要的要求理解成粗俗的东西,理解成费解的规则的一种专制。而实际上,学校纪律并不是一种在课堂里维持表面的平静的简单手段,它是作为小社会的课堂的道德(1961,P.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