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音乐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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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发展音乐思维

2012年3月26日 周一

上午和李主任一起旁听了一堂共同课,是为表演系开设的和声。上周他约我一起听课的时候我就很纳闷,难道还有“表演者的和声学”和“写作者的和声学”吗?他说是的,因为表演的学生不可能抽出很多的时间来学这些作曲技法,因此就有了针对不同系科的和声教本,表演的和声相对要容易些。

哦,原来如此。原来和声在他们看来只是一种作曲技法。

作为最高音乐教育的学府,声称要赶超世界一流的院校,不料从课程设置上就表明了一种错误观念:并不是每个学音乐者对音乐语法规则的掌握都必须是十分精湛的,学表演的学生更要紧的是技能好,音色好,就可以了。

图示

共同课

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难怪学生们在理论课上迟到、早退,坐在后排的学生交头接耳、畅谈正欢,而老师则捧着书在那儿照本宣科,整堂课十分乏味。

【山寂樵叟】

从这样的课程设置,以及整个校园对基础理论课程的轻视,可以看出部门主事者脑中的“音乐”,恐怕也只是一个包含了各种不同工种的拼凑物而已:有的只管写,有的只管唱。毫无疑问,这样的学院只能是匠人训练班,决计培养不出真正的音乐家的。

音乐审美既是高级的心理活动,必然有着自己的逻辑,音乐家正是通过这样的逻辑,掌控音响符号的组合、解释这些符号与生命情感的关系,运用这些逻辑的心理活动能力,就是音乐思维。这也就是说,音乐思维不仅仅是作曲家的事,而且也是每个音乐家的事。

前文已经提及,音乐作品真正完成,是它被奏响之时,因此诠释也是音乐创作的一部分。我们已经多次提到,作为一门表现艺术,它是以第一人称进行的,这就要求每个诠释者都应当把乐谱上的音符看成就是自己写作的那般。诠释者在把握音乐思维的过程中,甚至还应该比作曲者懂得更多:他得知道谱上的音符意味着什么,把这些音符组织起来的手段,又说明了什么,不知道其中的思维规律,又怎能谈得上理解音乐呢?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