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社会权力的象征表达:朝贡、神明与信仰
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兹(Clifford Geertz)指出,文化是指“从历史沿袭下来的体现象征符号中的意义模式,是由象征符号体系表达的传承概念体系”。[1]在这里,格尔兹将文化视为一种象征符号的体系,反映了象征人类学最为核心的认识,反过来即可以说,象征承载了文化的基本价值。其实无论是格尔兹的“巴厘剧场国家”[2]抑或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的“社会戏剧”理论[3],都格外重视文化的象征形式,他们都通过仪式的解释来揭示社会的内在结构与秩序。据此将象征置于更为宽泛的视野,其中作为重要一环的政治生活亦可进行符号化的演绎,实际上,权力及社会等级的布局与象征的意义体系本来就有着不可分解的内在关联。就统治阶级而言,象征为其形象的塑造提供了某种神秘化的基础,起着难以估量的作用。
我们认为朝贡可以理解为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活动,通过朝廷与土司程式化的互动表演,既展现了“天朝上国”夸耀性的政治宣言,也构成国家权威不可或缺的让渡方式。对土司而言,朝贡包含着“朝圣”的某种意涵,即对天子皇权以及王朝文化中心的膜拜。这一象征过程之后,地方情境的“中心—边缘”关系得以复制。此外,在国家文明化的进程中,国家观念形态也以正统化的神明和信仰形式投射到土司社会的精神空间,国家祀典以及与土司有“关联”的汉人征蛮“名臣”信仰皆具有神圣力量。(https://www.daowen.com)
具有地方色彩的神明则很多与土司家族的“英雄祖先”有关,像“岑大将军”“岑三爷”“蕾沙大将”等泛化的、具有同质性的家族神在数百年的流播过程中,逐渐演化为当地社会最基本的神祇,以神权对应现实的社会秩序,合理化土司家族的统治。作为民间信仰体系的重要构成,地方神明虽是最具活力的象征形式,但其建构也反映了地方文化传统与官方宇宙符号整合的历史,这些神明“保家卫国”“抗击侵略”等各种“爱国”事迹也常常被吸纳进入信仰的建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