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层的体系
因为资料缘故,我们对土司时代之前的桂西地方社会的了解还相当有限,不过宋人的一些记载已初步涉及羁縻州峒的内部结构:
……有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洞,皆命于安抚,若监司给文帖朱记。其次有同发遣、权发遣之属,谓之官典,各命于其州。每村、团又推一人为长,谓之主户。余民皆称提陀,犹言百姓也。……其田计口给民,不得典卖,惟自开荒者由己,谓之祖业口分田。知州别得养印田,犹圭田也。权州以下无印记者,得荫免田。既各服属其民,又以攻剽山僚及博买嫁娶所得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技,世世隶属,谓之家奴,亦曰家丁,强壮可教劝者,谓之田之甲,亦曰马前牌,皆青布巾,跣足,总谓之洞丁。[47]
毫无疑问,知州、权州等“命于安抚”的职官皆为第一等级,同发遣、权发谴等“官典”应该是各州县处理事务的官员,村、团长则为乡村机构的代理人。这三类人构成了羁縻州县内大致的统治阶层;有一定土地的提陀相当于自耕农性质的农民,就当时来说其境遇应不算太差,只是“服属于”知州、权州等有官衔的首领;至于“攻掠及博买”而来的生口,对于首领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则可能是“世世隶属”的奴隶了,最为低等,羁縻州县强大的私人武装也以此为基础。总而言之,提陀与家奴构成被统治阶层,其中有关家奴的描述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下等阶层被动局面的延续性。宋代左右江溪峒的奴隶买卖十分盛行,可见于以下两条材料:
(邕州)岁掠良口,市于他峒,人易金一两,能操技艺者倍之。[48]
南州客旅,诱人作婢仆担夫,至州洞则缚而卖之,一人取黄金二两;州洞转卖入交趾,取黄金三两,岁不下数百千人。有艺能者,金倍之;知文书者,又倍。面缚驱行,仰系其首,俾不省来路。既出其国,各认买主,为奴终身,皆刺额上为四五字,妇人刺胸乳至肋,拘系严酷,逃亡必杀。[49]
人口买卖可获暴利,地方官也被拉下水,南宋绍兴三十年(1160年),“邕州管下官吏受贿停留贩生口之人,诱掠良口,买入深溪峒。左江一带,七源等州窃近交趾,诸夷国多所产生金,杂香、朱砂等物繁多,博易买。平民一入蛮洞,非帷用为奴婢,又且杀以祭鬼。其贩卖交易,每名致有得生金五七两者,以是良民横死,实可怜恻”。[50]为了断绝奴隶买卖,宋廷曾数次下诏禁止,宋太祖于开宝四年(971年)三月下诏:“广南有买人男女为奴婢转佣者,皆并放免。”[51]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和三十年(1160年)两次诏:“禁掠卖生口入蛮夷溪峒。”[52]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秋又诏曰:“禁邕州左、右两江贩鬻生口。”[53]此外官方还加紧了执法的力度,如周湛任提点广南东路刑狱时,“设方略搜捕,又听其自陈,得男女二千六百人,给饮食还其家”;[54]魏瑾任广南西路刑狱时,“邕州獠户缘逋负没妇女为佣者一千余人,悉奏还其家”。[55]
从上述材料来看,土酋对生口的需求量相当大,朝廷屡禁不止。可能由于当时左、右江溪峒地区农业开发还未达到一定的饱和度,需要大量劳力的补充,特别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家奴”,不仅易于控制,而且能提供各种服务,所以那些掌握技艺者价钱“倍之”。土酋地位的取得,不能不说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对这一阶层的完全支配之上。
尽管土司时代不再有人口买卖的记载,但构成的阶层已根深蒂固,这时期的地位体系不仅是对前代“峒”模式的延续,而且愈加严酷,两大阶层对立的局面更为明显。如果将土司社会视为一台机器,那么每个土民就只是这台机器上的一个小小零件,围绕着统治者的齿轮运转。在极为细致的分化中,每个部件按照土司社会的生活以及政治、军事的轨道而设计。同时,为适应统治的需要,上等阶层也衍生诸多的形式。由于各土司互不统属,所形成的阶层在称呼上有一定差异,在历史上也是不断演化的,总的趋势来说是朝着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满足日益扩大的功能性需要。
(一)统治阶层
1.土官
这里将土官视为一个群体,其无论在外在形式还是实质内容上都具有较多相似的特征。虽非处于垂直的官僚体制中,但他们都有朝廷委任的官职,并颁发号纸、印信、冠带作为权力象征,只是在官衔上存在较大差异,比如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土知峒、正长官司、副长官司以及土巡检、土舍等,从正四品(土知府)至无品级的土舍,所掌握的地盘也是参差不齐,广袤者如鼎盛时的田州府、泗城府地域百数里,小者如罗白土县、安平土州等不过数十里,所辖人口不过几千人。[56]但土官在一个土司区内皆为最高的行政官员,职位高低、领土阔窄都不妨碍其掌握一切政治与经济权力,拥有绝对威权,处于整个社会地位体系的顶端。由于每个土司只限一名土官,这一位置是最为稀缺的资源,所以常常在统治阶级的内部,特别是官族间引起残酷的争夺。
2.官族
土司政权是以血缘关系为主轴的家族政权,在明清时期日益呈现出厚重的泛家族主义倾向,从而产生“官族”这一阶层。成臻铭将土司家族子弟统称为“土舍”,他认为这一特殊群体在土司社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明清时期土司制度逐步完善,伴随着土舍政治、军事势力的膨胀与土司队伍的扩大,土舍地位变动相当巨大,相应地其队伍发展十分迅速,加剧了土舍之土目化,地方势力多为土舍所控制,并在不同程度上决定土司势力的兴衰。[57]以土官为首的家族构成了特权阶层,有着归属性的地位指向,主导了整个权力架构。
如在安平土州,官族按血统加以严密组织,分四大房,各房的户长都由土官在各地的亲信担任。他们都为当地有权有势的富户,把持大权,掌握和处理内部事务。他们还凭借土官权势,以调解内部纠纷为名,克扣勒索,横行乡里,成为土官政权在农村的重要支柱。土官对官族按等级给予的优厚待遇加以控制。官族各自所有的田地房产,除向土官交纳少量的田赋外,一概免除夫役和贡纳,有较大的财产支配权,可以在官族内部继承、典卖。官族的社会地位高于平民和农奴,老者被农民尊为“太老”,妇女被尊为“蔑官”(官女),青少年被尊为“少爷”“小姐”。他们可以读书投考,穿长衫、马裤和白色的高贵服饰,建盖砖房楼房等,从各方面获得封建等级的特权,以维护他们的权益。[58]
3.土目[59]
在土司社会中,以土官为首的统治机构,需要自署职官才能进行政治运作,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阶层。土官之下的各级头目被总称为“土目”,相当于宋时的“官典”及“村”“团”长。土目的来源包括官族和异姓土目,由于这种次级权力的分配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土目间的地位等差相当悬殊,称呼更是五花八门。幸运的是,土司地区留存的一些碑刻记载了一些职官的名称,为了解当时的状况提供了线索,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土司的实例进行说明,下述碑刻主要在左江流域。
(1) 土官现年头目姓名碑
签押冯吉士,门房周金瑶,六品宅门赵连安,外委传事冯天爵,外委首驮冯德祖,九品首目冯世恒,六品军目农明辉,六品书目冯天香,一史权农日琯,总印冯天龄。总州:农本、冯文、冯棉、冯盘,哨长冯壮,总令张奉,掌令农海,兵令农海,甲陇冯建,总把冯英,内管冯婴,管家冯喜。权州:农包、冯雕、冯创、陈召,哨长冯壮,总令张奉,掌令农海,兵令农相,内管冯婴,管家冯喜,甲内陈卜,兵房张□,工房许权,智印莫海。[60]
(2) 恩城土州官族赵养素墓志碑
赵公养素者……善能右军楷书,更优文词。州主首选为文房,次擢兼案总印,管理佃何甲。次擢总案晋权州,管中甲。又次擢都总州,管四布甲。至后擢辅老之名,仍管外甲。……[61]
(3) 恩城土州革除蠹目及禁各项陋规碑
一、应用三哨头目三人,掌州头目一人,兼案头目一人。
……
一、除革蠹目总管赵琴,永不许入衙门,加派苦民受害。蒙准革,妻儿不许进地。
一、除革蠹目中哨庞生保,永不许当头目,贻累地方受害。蒙准革,不许进地。
一、除革蠹目兼案农大念,永不许复人充,殃害良民。蒙准革。
一、除革八甲大管、小管不用。例谷、鸭苗各项物件,蒙恩准革准免。
……
一、除革衙蠹总干不用,年例各项陋规,蒙恩准革准免。
……
一、除革小旗保长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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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军赵贵煜俱通忙保举
总州黄若松俱通忙保举
前哨农穗辉俱通忙保举
后哨黄家珊俱通忙保举
兼案黄吕平俱通忙保举[62]
(4) 都军村重修都军神庙碑
……州老黄国俊、镇兵黄中锦、检案黄中霄、掌案黄中立、掌权黄一昭、总礼黄一均。甲 黄中美、甲领黄中宇、甲村黄中份。外郎黄中定、总僚黄奕进、总哨黄□□、总书黄庆思。兵甲黄香、黄善、黄接。兵甲黄贵、黄华、黄虞。甲番黄欧、黄安。外用黄现、黄开。权□黄贵,渌白黄真,外郎黄本明,外郎黄杏、黄孟、黄佑、黄生、黄长、黄台、黄会、黄茂、黄福。总武黄庆嵩、甲权黄应忠。总哨黄应玄、甲勇黄应宽。总付黄□喜、总选黄应裕、总僚黄通。甲标黄相、甲权黄德。□□□□。皈削黄继宗,外郎黄锤、黄璘、黄能。权甲黄通,理长黄三,甲理黄苏,甲番黄列,甲标黄许青、黄碧、黄寻、黄留。
林家、总祖□□□、总□林英、□□林武 兵甲林台、总付林连、甲顶林芝、总甲林辉、总甲林正、总选林交、□冻、林宁□□林安□□林□、林□、□□林□宗、林□、□□林青。
许家上祖 洞兵许□□,总道许扬应,清道许扬荣,甲标许扬寄,总选许扬会,甲榜许扬鲁,外郎许扬□,总僚许扬雅,权狼许扬清,师长许绘,总僚许都,总领许鼎、许□、许□,许扬明,甲总许扬□。
赵家上祖 洞兵赵□□,甲总赵天□,总甲赵天□,总武赵天□,总勇赵天□,□爷赵天□,总选赵天□、赵天利、赵□、赵□、赵果、赵□(下缺)。
唐家上祖 先锋唐□,兵甲唐保、唐进、唐泰、唐孔(下缺)。
书吏目男 房黄启瑞[63]
碑(1)出现了有品衔的职官,却非朝廷的封赐,查《明史》《清史稿》的《职官志》皆不见有这方面的记载,可能是土官为了增加土目的权威性,自我认定的产物。至于顺次从“签押”到“智印”是否意味着官衔由高到低的排位,因缺少其他资料的旁证,也无法确定。但明确的是,这些官衔属于最主要的头目,即衙门内的职官,更多基层官员没有位列其上。碑(2)赵姓土目曾担任“文房、兼案总印、总案、权州、都总州、辅老”依次从低到高的官职,说明这样的层级结构有一定的纵深度。碑(3)中则出现“三哨头目、掌州头目、兼案头目、总管、中军、总州、前哨、后哨”,“八甲大管小管”,衙门“总干”,“小旗保长”等职衔。值得注意的是,碑(2)及碑(3)所展示土目名号与碑(1)有较大不同。碑(4)所载异常复杂,许多名目让人摸不着头脑,原因可能是这里面既有里甲、保甲的社会组织,又有溪峒、村老等传统的社会组织,形成了相互交织的状态,[64]因此造成庞杂的职官名称。其中也可能不尽是头目,像“兵甲”“甲勇”“洞兵”之流应属于土兵的系统。此碑所反映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家族统治的强烈痕迹,黄氏为州官之家族——官族,势力最为庞大,掌权者大都出于此家,印证了前述的权力家族化的问题。充任土目的人除了官族之外,亦有较固定的成例,亦多在异姓的家族中传袭。如万承土州设置“坊”的基层机构,各坊都由冯、赵、李、黄姓管理,坊内的其他姓没有管理坊内事务的权力。[65]碑(4)出现的林家、许家、赵家、唐家也反映了这样的状况。
上述几方碑刻都是相邻的几个土司所立,显示的职官名称却相去甚远,由此可见土司具有主体地位的独立性,说明土目在每个传承系统中皆有其传统和特色,但总的职能相差不大。比较完备的州县,土官之下通常有刑名师爷一人或二人,师爷外,有大头目四,曰总理,曰总诉,曰总目,曰管家;有总番六,曰兵科总番,曰礼科总番,曰吏科总番,曰刑科总番,曰户科总番,曰工科总番。至于乡村的组织,各州县也不尽同,大抵各依辖境的大小,划为若干区段,此种区段,或称亭,或称哨,或称都,或称路,或称坡、屯、堡,或称坡、镇、甲、方,亦随地而殊。每个区段,设有土目、哨正、保正、头人各若干,平时查奸宄,听诉讼,战时练丁壮,候征召,形成一个雏形的军团,同时也是土官下的低级政府。[66]这些人物构成土司社会除土官之下的权势阶层,从各个层次掌控着社会的方方面面。
(二)被统治阶层
作为一种总体的印象,灰暗、边缘的色调是被统治阶层在这个封闭的等级架构中引人注目的特点,统治阶层强大的政治、军事力量以及精神控制支配着这些无权势者,界定着严格的两分法。但根据生产资料占有、对土司人身依附关系来考量,这一阶层内部亦可进一步区分。就土地占有而言,土司区内的土地大致可分为民田与官田两类,民田为土民私有,可以买卖、转让。这部分土民除了缴纳国家的赋税外,[67]还需要为统治阶层(主要是土官及家族)服劳役、交贡纳。土官没有国家提供的俸禄,而是占有大量土地作为私产,以其所产作为俸禄,即为官田。各种土目也占有不定量的土地,称为目田,他们不需缴纳国家正课,也不必为土官服役,这些土地属广义上的官田之列。
1.自耕农
对于拥有民田的这部分群体来说,其境遇仍然是不同的。对上层的贡纳、劳役在某些时候取决于土司的决断,一些土民因为军功或服侍殷勤而受到土司特殊的庇佑,成为有着相对自由地位的自耕农。土司地区留存的一些碑刻中,为我们揭示了这样的情况。
(1) 南丹土州蠲免卢仕等差派执照碑
……照得本州先父偶自去岁被庶孽趁分谋夺,窃据州治,威逼本州祖母并父逃避那地,维而本州潜居下司,彼时护卫零零无几。查惟岜义卢仕、卢科上下跟随,孤忠不逾,兼赠本州日需盘费,如此对垒交征有功,深实可嘉,合行给照,以鼓后效。其本名下一应差派,概行蠲免,俟有勤劳,另有提拔。为此照执卢仕、卢科永远遵照,嗣后如有无名人等,减尔功勋,再行生事者,许执此禀究,断不可姑贷,尔其勉之。此照[68]。
(2) 南丹土州再招何科等为内丁并免伕役牌照碑
……照得恩华村总练何科、何任、何□等人,系本衙招抚内丁,曩因地方多故,查尔等曾效微劳,不辞艰难,后被□□滋扰,逃避外境。据禀前情,深为可悯,合再招抚,给牌该何□等人遵照,即便携眷回村居住,照常服役,所有一切杂派伕役,概行蠲免。倘有无知人役擅敢入村滋扰,妄派伕役,许即禀告本州拿究。尔宜凛遵,毋负招抚至意。须牌。[69]
(3) 南丹土州蠲免岑礼才班头工食俸米牌照碑
……照得剑休哨剑强村民岑礼才,原属哨总班头一名,近因服役殷勤,合行准照蠲免。为此牌给岑礼才遵照,所有应纳哨总班头工食俸米银三钱,准行蠲免,每年仍旧纳钱粮银一两二钱、地粮银六钱四分,自行缴衙,田价银五钱,交与该管哨总。凡遇奉调,随同本色旗号前往,毋得借此抗违。诸役亦不得妄行索扰。如违,许尔禀报本州,以凭拿究。慎之。须牌。[70]
(4) 太平州准免芭零村置丁伕役执照碑
世袭太平州正堂加三级记录五次李 为给执照事。照得本州自古以来,原有芭零村置丁一处,以便本堂有小工之伕役。兹据该村置丁李启新、凌攀桂、梁作显等到堂禀称:民等居乡,勤劳耕种,日不暇晷,人丁单薄,不能分应小工之役,情愿备款以助办公。恳请准民等解置免役,俾得专心力农,而便应税纳粮。伏乞给照,以杜后累,而舒民困,等情。据此,本州覆查无异,体恤民艰,应如所请,相应给照。……[71]
在土司的“保护”下,部分土民免除或减免地租与夫役,不仅在经济上减轻了负担,无疑也提升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但毕竟能拥有土司眷顾的尚在少数,大都还是要听从调使,已极大约束了他们的自由度。总体上,其地位的保障要看“照牌”执行的有效性,相对来说他们属于被统治阶层地位最高的一个群体。而那些既要交贡纳,又要承担大量劳役的群体则被牢牢地束缚住了。
2.一般性土民
在安平土州早期,土官把境内生产条件较差,比较分散而不易管理的土地,由各村屯农民领种,榨取少量的赋税和实物贡纳,但种田的农奴需提供大量的劳役,即“番役”。这些田被统称为“那番”,即役田(它们属民田)。世代领种“那番”的农民,同时承担了固定的劳役和赋税、贡纳,对“那番”拥有比较稳定的耕作权,可以父子相承、转让、典当和买卖。土官的“那番”遍布全境,许多田便以负担的各种劳役和贡纳的名称命名。如有“挑水田”,领种北化陇坡、那甲屯六亩田的农奴,以挑水抵租,每天派两人到土官衙门挑水一百担,隔三天一换,周年不息。其他有“坟田”“马草田”“抬轿田”“赶鸟田”“柴田”“石匠田”“洗衣田”“竹器田”“解匠田”“煮粽田”“看猫田”“歌手田”“煮粽子田”“打猎田”“烧茶田”“扫楼田”“抬轿牌田”“运粮田”等凡二三十种,几乎包揽了所有的体力劳动。此外,各屯各户农民,每年要交十斤谷子的贡纳,供给土兵伙食。除土官剥削外,其他官族、土目也通过所占有的田地,强逼农奴出夫役、交贡纳和进行超经济的剥削。如远居边境的岩化屯知峒蒙平,将土官授与他的十二块“膳田”(薪俸田),逼当地排康屯农民代种,每年产粮四千斤稻谷,而他只给四户种田的农民各五十斤。板甲屯的农奴除向土官交纳赋税外,每户要替知峒种田三天、挑担两天,还同样要为副峒做五个工的无偿劳动。[72]就人口基数而言,这一群体既是传统自然村屯的主体,也构成了土司社会的主体,我们可以称之为一般性土民,他们通过辛勤劳作最大程度地支撑着土司社会的运转。
3.家奴
至于那些无生产资料的家奴,则完全依附于土司,毫无地位可言。据20世纪50年代调查发现,居住在安平周围的大河、都楼、后愣、塘暂和百沙等十多个村寨的百余户农民,都是土官的家奴。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被蔑称为“潘”(狗奴)。如大河屯十八户约五十多人,都住在衙门旁低矮的竹棚内,一无所有,连自身都隶属土官,不能离开安平。家奴世代相传。[73]他们的悲惨境地,很容易将之与宋代羁縻州峒的家奴联系起来。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土民基本划分为三个层次,即自耕农、一般性土民以及农奴。尽管这种划分是粗线条的,但在桂西土司区内具有普遍性。土民等级或稍有差异,因为土地占有形式以及对土司服夫役的轻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位的等级。如万承土州,“民家”是被统治阶层,其内部的社会地位也是不平衡的。地位最高的是境内八十四个村屯的“通氓”,耕种官田,按规定缴纳粮赋,有时要对土官服役,但负担的夫役较轻,甚至还能参加科举考试。其次是“上下弄人”(亦称“更囊”),他们的社会地位与“通氓”差不多,但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也用不着服番(贱役);再次是耕番田的“番内人”,他们所受的各种限制和“通氓”及“上下弄人”大致相同,但服劳役较重,社会地位比“上下弄人”更低;而一些家奴在他们所服侍的土官夫妇死前,不能离开官衙,没有人身自由,社会地位最为低下。[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