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的实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调查的实施

(一)调查对象及调查方法应用

1.调查对象

本研究以全国若干个高校毕业生、HR工作者、用人单位的管理工作者、高校教师等为调查对象。

2.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主要采用直接访问,如问卷调查、访谈等调查方式。直接访问是目前运用最为广泛的调查方法,它依赖于抽样技术,一般通过对每个样本区300~600个样本的访问,来推断某区域范围内的整体情况。要保证调查访问数据质量的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标准的问卷设计。调查问卷经过征询专家意见及多次讨论后确定,力图保证调查项目与内容不仅符合本次课题的调查目的,而且使被调查者能够准确清晰地完成调查表的填写。因此,这样设计出的问卷能够帮助本书收集到足够的有效数据。

(2)严格的实地访问控制与质量监控制度,包括陪访率、回访率、抽检率、复核率等。

(3)完善的调查员培训制度。随机调查是一种很困难的访问方式,对调查的各个方面都是一个严格的考验,包括如何寻找调查对象、调查对象是否愿意接受访问等。因此,调查前对调查员的基础培训、技巧培训、项目培训等都是保证本书得以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https://www.daowen.com)

(4)统一标准。本研究以“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问卷”作为调查工具,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由统一培训的调查员以统一的调查表、统一的调查方式对所有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尽量与大学毕业生单独面谈,以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并提高调查问题的应答率。

3.调查活动实施的主要对象的分层

第一部分为企事业单位的HR及其管理工作者,主要借助高校招聘会的机会,发放问卷进行调查;第二部分为本校的往届毕业生,主要是学校的毕业生,主要使用问卷调查法;第三部分为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受访人员,主要以走访调查为主,问卷调查为辅;第四部分为高校教师,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

4.调查活动起止

于2014年8月至2018年10月对河北、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福建、四川、重庆、贵州、河南、湖南、山东等省市的高校、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各个行业工作的3309名大学毕业生及其单位主管领导、HR工作人员等进行抽样调查与面谈。本次工作分两次完成,于2014年8月开始,对河北、北京等地的大学毕业生进行了小范围实验。问卷调查结果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的方向,所以调查需要大范围、大规模实施。分阶段实施的方法具有很多优点:在系统的监督下,首先从小范围的实验阶段开始,即对系统进行试运行实验,这是我们“以点带面”“搞试点”。根据实验阶段调查者所反馈的信息进行有效性验证,从而对问卷的结构与实用性进行调整;同时从获取的调查问卷中剔除前后矛盾的问卷。实验阶段于2015年10月结束,大范围调研活动开始。

(二)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调查问卷共发放3309份,回收有效问卷3201份,有效率为96.74%(其中包括30余家访谈);其中,发放高校教师问卷115份,回收有效问卷98份,有效率为85.22%(主要是问卷,其中包括30余人次访谈)。另外,我们还借鉴了他人的研究成果。在本研究中,我们参考了相关专家学者、硕博研究生的研究成果,作为补充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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