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定义
什么是真理?哲学中从来没有一个被公众接受的定义。《隐藏的易经》一书给真理的定义是:正和反都正确的理就是真理。
人们一般认为,对真理进行哲学思考的第一人是亚里士多德。亚氏有句名言:“是什么说不是什么,不是什么说是什么,这是假的;是什么说是什么,不是什么则说不是什么,这是真的。”这句名言,简单来说就是“实事求是”。按照亚氏这个观点,与事实一致的就是真理。
问题在于,什么是事实?事实很可能就是不清楚的,或者每个人看到的事实有分歧、不统一。所以,与事实一致的定义毫无意义,说了也等于没说。
老子的“言有宗,事有君”,说的也是实事求是,但与实事求是有差别——老子强调的是动机,而不是实际的后果,主观上有根据、负责任,实际上还是有可能出错。人的高尚性在于主观的动机。在老子看来,没有真理,只有主观的观点。观点一定分为不同的两种:一种观其妙,另一种观其徼。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老子才发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即不存在孤立的祸和福,对事物的正确看法也不止一种。
所以,老子对真理的定义,也应该是正反都正确的才是真理。以身处下、为而不争是真理;“不一是一”是真理;“空即是色,色即是空”是真理。整个自然科学中,只有数学中不需要证明的公理才是真理,其余的学科领域中,如物理、化学、医学、生物等,都没有真理。几何学中的公理,即使可以证明,也不是真理,例如“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180度”就不是真理,因为它在非欧几何中不成立。
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就是因为两者都认为第一性的只能是物质或意识之一。实际上,来自实践的智慧和来自思考的智慧都存在,中医学的十二经络就来自先知的灵感,是思维的结果,并没有解剖依据。
哲学也发现了自身的矛盾之处,所以既说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又说真理和谬误是统一的,即两者互相依存,没有真理就无所谓谬误。真理和谬误统一的观点,也证明《隐藏的易经》为真理给出的定义是合理的。
哲学发现了自身的矛盾,因而引入了修补的方法,如相互转换、辩证关系、绝对真理、相对真理、对立统一、实践标准的确定和不确定性等。这些方法中,最为实用、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实践来检验——适用的就是合理的。(https://www.daowen.com)
所以,笔者的新哲学只发表观点,不否定不同观点,在实践中则采纳适用的观点。观点有是非,适用的为是,不适用的为非,适用的不一定正确,不适用的也不一定不正确。中国20世纪50年代在农村实行的人民公社政策,并不适用,但该政策走共同富裕的思路是正确的。只不过当时人们做不到各尽所能、大公无私,又没有相应的合理措施,从而才导致失败。
元始神学和衍生神学都认为神是光线、光明。但是用新哲学来看,也可以说神不是光明,而是黑暗,因为神见死不救,任凭大地震、大海啸发生,任凭无休止的战争存在,任凭事故累累。所以,神既不是光明,也不是黑暗,神就是无能为力,而不是万能。神就是六行运作和五行相生相克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遵守者。事件该发生时就发生,神也不能阻挡,如同制订法律者也要守法。
说到这里,一切似乎都清楚了。然而用《隐藏的易经》一书中给真理的定义看真理本身,却又发现了问题。正反都正确的就是真理,如果这个定义是真理,那就意味着正反都不正确的也是真理。最后,真理的定义就变成了没有真理就是真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先做个实验。在一页A4纸上用几何作图方法画两条平行的直线,把第二页A4纸与第一页对齐,移动三角尺在第二页纸上画两条与第一页纸上的直线平行的直线,一直重复这个步骤,得第n页的平行线。然后比较第一页与第n页的平行线,我们会发现,这两页纸上的平行线不平行了。或许读者会说,这是误差引起的,不奇怪,如果没有误差则一定平行。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笔者也可以说第一页纸上的两条平行线就不平行,因为画时就存在误差,是我们人为地把不平行的线当作了平行线。局部范围内是平行线,延长后一定不是平行线。所以,真理一定是有范围的,在局部范围内才有正确与谬误之分,范围扩大后就没有真理了。自然科学也是如此。实际生活中,人们只需考虑局部范围就足够了,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相对的、暂时的、共同认可的是非。如果达不到共同的认可,就求大同存小异。
如果按上述定义讨论真理,就如同讨论鸡与蛋的先后关系,争论唯物和唯心谁正确,只能是浪费唇舌。正因为如此,笔者的新哲学不讨论真理。
《隐藏的易经》一书中真理的定义并非笔者的创造。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12个字就包含了该定义。一切事物用语言表达出来都会变样。道理都是说话人的观点,而不是客观的存在物。历史记录也通通都是人们的观点。可见,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给真理下过定义——说出来的理都不是真理。“二合一道德经”一文中看似新颖的观点,其实只是对老子《道德经》的解读,不是什么新思想。既然“正言若反”,还有什么需要再说吗?理论再完美也不是终极理论,做点实际有益的事才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