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体美感:以导演为中心
我们已经指出,歌剧艺术的形式之美、内容之美、风格之美,只有通过一定的载体,通过一定的外化形式,才能成为现实的、人的感官可以感知的美,从而引起美感。歌剧作为一门表演艺术,它的二度创作和载体美感,是歌剧综合美的生成过程和最终完成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
歌剧载体诸元(剧场、演员、乐队、导演、指挥、舞台运作)既是歌剧形式美、内容美、风格美的负载者,又是具有自身独立美感的、歌剧艺术综合美的积极参与者和创造者;歌剧二度创作过程,既是一度创作的解释者,又是自身独立美感的显现者。在这个过程中,歌剧载体美感又有着自身的形式美、内容美和风格美以及这些美感因素之间的综合生成。在歌剧载体诸元中,能够全面驾驭二度创作过程,把载体诸元有机综合起来,使之既能体现出一度创作的形式美、内容美、风格美,又能体现出二度创作自身的形式美、内容美、风格美的,只有导演。
导演在歌剧载体美感生成过程的中心地位和统帅作用,我们已在第四章中作了阐述。这里只想概括出下列几点再作强调:
其一,导演是作品的首要的和核心的阐述者。他对作品的理解、阐释,进而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导演构思,对于二度创作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和权威性的指导作用,并且在实际上决定着二度创作的整体面貌和所达到的水准。导演对作品内涵的理解愈精深,阐释愈富于创意,构思愈新颖,手法愈独到,那末未来的二度创作便愈有魅力,愈有性格;反之,则愈显得平庸和毫无新意,甚至会发生“误导”,使整个二度创作偏离作品的主旨和原有风貌。(https://www.daowen.com)
其二,歌剧导演是连接一度创作和二度创作的桥梁。诚然,二度创作中的每一个部门都应当从一度创作中汲取灵感,并以此作为自身从事二度创作的基础和源泉;但也必须看到,由二度创作各部门在专业上的特殊性以及艺术家们在艺术悟性和表现风格上的诸多差别,他们对作品的理解和表现,就不可避免地带有若干零散性、随机性和各自为政的特点。歌剧导演一方面要启发、激活二度创作家们的想像力和创造性,小心保护它们不致受到压抑和伤害,另一方面也必须善于把这些理解上和艺术表现上的诸多差异纳入到二度创作的整体构思中来,用一种更全面、更深刻因而更带整体性和透彻性的艺术眼光来加以考量,进行选择和引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此进行先期性整合,从而以此为材料不断充实、丰富、调整、完善自己的导演构思。
其三,导演是歌剧综合美感的整体体现的总建筑师。歌剧艺术的综合美感,设计于总谱,但最终完成于舞台。它的整体体现,是一项巨大而精细的艺术系统工程。各个艺术部门之间的协同动作,相互关系的调整,实际运作过程的全面调控,整体风格的把握,戏剧节奏的驾驭,戏剧情境的营造,高潮的布局与推进,直至某个艺术细节、某件道具的处理等等,无不系于导演一身。因此,歌剧导演自身的艺术修养、领悟能力、组织才干、领导水平如何,比二度创作中任何其他艺术部门和艺术家个人都更深刻更全面地影响着舞台体现的整体水平,影响着歌剧综合美感生成的质量。
其四,导演也是歌剧风格体现中的魔术大师。他面临着三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风格系统:作品的风格系统,二度创作的风格系统,导演自身的风格系统。歌剧导演就是在这三种风格系统之间走钢丝的魔术师。他的任务,一是要忠实地体现作品的风格之美;二是要充分发挥二度创作各部门和艺术家个人的独创性,在舞台演出体现出各自的风格之美;三是在这两者都得到鲜明体现的同时,也要体现出自身的导演风格之美。要使这三者和舟共济、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诸美兼备,同样是一项复杂繁难的系统工程。只忠实地体现作品的风格,是平庸的导演;只见二度创作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却不见导演自身的风格显现,是无能的导演;只有导演自身风格的充分展示,却淹没了作品风格和二度创作风格的美质,是专横的导演。真正的导演大师,是在自觉追求这三者和谐统一、有机整合的体现中不断培育出来的。
由此可见,导演在歌剧载体美感体现中的中心地位和灵魂作用,是歌剧作为综合性舞台表演艺术的独特性质所要求、所决定的。只有那些在艺术上造诣很深而又熟谙歌剧艺术综合美感生成奥秘的艺术家,才能无愧于这个中心地位和灵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