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场面
2025年10月13日
第三章 场面
本书所说的“场面”,是歌剧文学的一个独立的结构单位,同时也是歌剧文学中最小的结构单位,独立性和不可分性是其必须同时兼备、缺一不可的两大特性。场面的独立性是说它必须具有独立的、不附属于别的结构单位的结构学意义和完整的表现意义;场面的不可分性是说它的最小化,不能再作下一层次的细分,否则就将失去其独立性和完整性。独立性使场面与更小的结构材料区别开来,因为像某两个人物的简短对话(例如相互寒暄)是没有独立的结构学意义的,它们只能算是构成场面的结构材料;不可分性又使场面与更为宏观的结构单元(例如场、幕)划清了界限,因为无论是场或幕都是可以再作下一层次细分的,例如在传统的分幕分场结构中,幕一般可以分为若干场,而场一般又可分为若干场面。
从歌剧结构学的角度看,场面在歌剧中的结构意义和表现意义是极为重要的,因为所谓场面乃是歌剧情节发展中的一个独立环节,人物动作和戏剧冲突的一个独立段落,或情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独立阶段,或总体戏剧氛围中的一个独立情境,或总体舞台色彩中的一个独立色块;这样,一个个具有独立意义的歌剧场面按照一定的逻辑规范相互组接、递进和迁换,便形成了歌剧独特的叙述结构和表情方式。
歌剧结构学所关注的,是在长期的歌剧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不同类别的歌剧场面以及它们所具有的不同的戏剧功能和表现意义;这些五花八门的歌剧场面又是依据怎样的逻辑规范被组接起来形成不同的叙述结构;这些各各不同的叙述结构又是怎样影响着人们的歌剧结构观念和与之相关的审美观念;等等。由于篇幅所限,本章不可能在如此广泛的背景上讨论场面问题;我们只能将论题的视野缩小到较为具体的层面上来,集中探讨歌剧场面的不同类别和它们各自的表现意义——我认为在歌剧文学创作中,最为基础性的课题正是集中在这一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