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性互动与规则主导的互动
我们对“介入”与“实验”的讨论,集中在行动逻辑与实验逻辑之间的相似性上,如果某人确信做了X行动将会导致Y结果,那么检验这一认定的可能方法是去做X行动,看看Y会不会发生,这是自然科学中检验因果假设的逻辑,我们也讨论过这种因果检验与实践是相关的。但在行动科学中,还存在检验的另一方面,它有赖行动者对控制人们互动的规则有所了解(多半是隐含的了解)。
比如,先前提过的例子,当事人实行“自我批评或检讨”的规则时,将会减少其他人对他的挑战!当我们这么认定时,是认为如果行动者在批评别人之前先批评自己,它的影响就如同该行动者所说的:“我也犯了错,我并不比你好!”同时,我们推论这一移动是取悦于一个互惠与平等的规范,它暗藏的信息是:“我已经承认了自己的一个弱点;你现在如果否定我的话,你的这一行为是不礼貌的。”这一考虑可能对那些共享这种社会互动规则的当事人有强制的影响力。
对于当事人实施“自我批评”这一规则的意图也引发了一个相关的争论,如果我们要求当事人对自己的推理有所反映时,他可能会说,“我不想让他变得自我防御”或是“我不想出现判断性及威胁性的样子”。这些推理合理地伴随着上面讨论过的因果认定,应该是可以清楚看到的;也就是说,接收者将不太可能挑战行动者的观点,这时,当事人推理的内在一致性并未“证明”这种认定是有效率的,但它的确暗示了如果行动者的推理有其效度,那么这一因果认定就是有效的。(https://www.daowen.com)
行动科学中的一种实验是角色扮演,在角色扮演中,两三位当事人假设自己置身于某一特定情境中进行对话,这种方式比只是抽象地谈论着什么是可能发生的要更有效。角色扮演的具体性引发了人们对赖以建构互动规则系统的隐含了解,也就是说,人们具有解释与预测其他人反应的隐含理论。虽然不是完全一样,但当情境被具体描述及扮演出来时,这些隐含的理论具有很高的效度;当事人对抽象的描述只能抽取其隐含了解中已明白揭露出来的部分,也就是我们所谓的“信奉理论”(espoused theories),但它可能是对其隐含了解所做的一个不正确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