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到了什么
米尔格拉姆的实验所生产的知识可以被用在洞察力、行动与结构性改变的层面上。在每个层面上看,学习都是非常重要的,但这还不足以解决米尔格拉姆所描述的服从的核心难题。
(一)“洞察力”作为疫苗
米尔格拉姆最重要的发现是:假如一个权威人物下达了伤害他人的命令,那么,即使是最善良的人也会伤害他人。然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是没有觉察这一可能性,这表明我们“对在真实情境中运行的网状社会力量缺乏基本洞察力”(Milgram,1974,p.30)。这暗示着,当条件情势适当时,我们之中的佼佼者也有可能违背他人与我们的价值观,而我们却没有觉察到这一点。既然有备无患,那么我们现在便可以留神警惕这样的情况发生。就像米尔格拉姆的某些被试一样,我们现在便可以试着更有效地处理我们在这些情况下会遇到的价值冲突。
但仅有这样的洞察力并不能解决服从的两难问题。一旦我们遭遇到价值冲突,我们仍然必须找出一些方法来更有效地协调它。然而,如果米尔格拉姆是对的,我们就必须打破“照掌权者的话去做”这一社会化的积习,我们把自己的责任推卸给权威者的倾向,以及那些助长了这种习性和倾向的组织规范与结构。此外,只是反对和拒绝服从这些规范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找出能带来真正的替代性方案的行动,也就是说,这种行动必须能解决两难问题,而不是在两极之间摇摆不定。
(二)“不服从”作为一种替代性的行动
在米尔格拉姆考虑到的极端情境中,单方面的不服从是很有道理的。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是没那么极端但依旧棘手的服从两难。例如,我们被要求违背自身意愿去训诫一个下属;我们被命令支持一个我们认为有歧视性的政策;我们被警告,如果我们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从事快速而又不道德的研究,但这违背了我们自己的准则。我们每往前走一步,都要学着如何一点点地放弃自我,并告诉自己:“事情就是这样子的”或“我别无选择——不这样做就没法做了”。这些反应很让人信服。它的确是事情的运行方式,获得成功的规范确实存在,一个人如果不继续依规范行事的话,他(她)可能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现实问题。所以,在个人的小世界中,我们也学会了如何放弃一些个人的责任感,这就使得在集体与社会中,人们对不负责的现象有更高的容忍度。(https://www.daowen.com)
这些状况为更极端的情境提供了实践的土壤。在那些情境下,不服从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问题。如同米尔格拉姆所提出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只按照自己的意见单方面地行动,那么或许相比不负起自己的责任,我们更有可能增加社会的混乱。如此一来,“服从是必需的”这一观点将会得到重新肯定,人们寻求法律与秩序的做法也再次被肯定。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在极端情况下被视为必要的“单方面的不服从”,可能也导致了极端情况的产生。为了预防极端情况的发生,我们需要找到替代的行动方案——这是常规科学目前尚未认识到的问题。
(三)“结构性改变”作为预防之道
米尔格拉姆的结果的确提出了可以改变情境或结构的方法,因此我们至少可以修正“服从”的问题。我们先前在米尔格拉姆的实验中看到:当被试与受害者之间的距离越近,而与权威的距离越远时,被试选择电击学习者的可能性就越小。这个发现的隐含寓意是:可以通过创设能增加我们与权威之间距离的结构来解决服从的两难问题。可以预见,与权威的距离拉远以后,基层的工作者就能根据他们可以立即获得的信息来下判断和做决定。一旦被采纳,这种解决办法就将把大量的权力转移到基层。
在现存的阶层结构内部,我们还不清楚哪些因素会使权威采取降低自身控制权的方式来设计他们的组织,但假设他们的确这么做了。在组织生活中,人们所持有的明显不同的信息基础总会产生相互冲突的判断,为了确保组织运转的协调性,个体仍然需要协商和解决这些相互冲突的判断。如果要避免走极端或各自地工作,那么个体必须在这些结构内部找到某种行动的方式,以使他们可以解决相互矛盾的观点与价值观。因此,即便采用了这些结构,有效的执行还是需要发起新的行动。只有结构性的改变是远远不够的。
想要真正地解决服从的两难问题,只是简单地在构成问题的两个必要条件——“个人责任”与“社会和谐”——之间游移是不够的。但在研究服从时,米尔格拉姆假定了“既存现况”的必要性,并因此把他的实验放置于既存的安排与反应内。结果,他的研究并没有产生可以帮助个体的知识,个体在实验后依然在各种冲突性要求之间游移不定——这些冲突性要求正是两难问题的基础。我们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能更好地处理这种两难的替代性方法,也没能发现维持它不变的深层结构。事实上,如果只是复制它的原状,我们只会更加了解怎样去制造服从,而不是怎样去解决它所产生的两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