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论
科学实践的社群以其所持有的规范告诉我们该追求什么问题和事实,什么构成了一个好的解答,以及解决问题时要做什么,避免什么。如同所有实践的规范一样,科学社群通过界定其内外的界限来赋予我们工作与任务的形式、意义与方向。本章已试图识别出这些规范,它们对我们的探究形成束缚方式,以及对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所面对的解决问题的影响。我们发现既存的科学规范导致了无法在其规范之内被解决的两难。基础研究者建构解决方法的方式使实践工作者处于必要与相冲突的要求之间。对米尔格拉姆而言,导致我们伤害他人的服从性却是社会和谐与组织生存所必要的。对菲利普和埃里克森而言,导致学业失败的文化差异发生在高度技巧性与自动化的互动过程中,这些技巧与自动化的特性甚至可能真有神经语言的基础,它们是人们“能力”的必要条件,并且超出了我们的控制。
这样的结论是从根据科学社群规范来描述世界所生产的知识中获得的。然而要证明这些结论的错误或发现其中系统性的落差与谬误却需要超越这些规范。要能证伪与发现谬误,要求我们质疑既存现况是否有必要存在与维持不变、发明可能解决这些两难的替代性做法,并实验这些做法。进一步地说,由于在一个专断与自以为是的基础上设计替代性做法会是不切实际与不合伦理道德的,我们需要根据既存实证证据与规范分析来建构替代性做法,就像哈蒙(Harmon,1981)发展他的决策规则时的做法一样。否则,这样的实验是弊大于利的,或者只是在浪费时间而已。但是从这个方向移动会改变“不要深入探究和规范有关事务”和“不要提出根本性的其他做法”的规则。所以,恰如实践工作者被留置在两难中,研究者也是一样,而且研究者的缄默还关闭了他们为实践工作者建构两难困境出口的可能性。
在应用领域中存在着突破这些两难困境的机会。应用研究者能介入实践事务并操控因果变量得到想要的结果。但是为了保护他们科学家的身份,他们必须规避规范性问题,因而不能在价值的两难上给实践工作者太多指导。民族志研究者并未质疑在不同文化群体间与群体内歧异和冲突的价值观,而组织研究者没有对组织如何判定相冲突的利益提供任何建议。相反,他们采用了一组被组织中部分成员所持有的目标,然后探究如何依据表7.3曾提及的探寻与选择规则去达成这些目标(见表7.3)。至于那些在既存探究与实践规范之外的经验与实践则被视为边缘或被忽略。根本性的替代性做法未被发明,冲突的价值观或利益被忽视了而不是面对与涉入。结果,基础研究的假设并未得到检验,而且埋藏在这些假设中的冲突性要求也没有得到解决。因此,为了满足科学与实践要求所做的研究,在事实上,反倒妨碍了两者的进展。(https://www.daowen.com)
表7.3 问题和解决之道的框定(应用研究)
(审校/崔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