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做到“学模范、强师德、树形象”,切实打造幼教中心教师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师德宣传工作,每年拿出专项经费保障师德宣传工作。
(2)充分利用橱窗、幼教中心网站等载体宣传政策法规、优秀事迹,引导教师细微之处见师德,日常之中守师德。
(3)每年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师德先进评选活动。
(4)对师德师风宣传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