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检查制度

第六节  师德检查制度

为提高教职工道德素质,坚持违反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主任在日常工作检查中,重视师德行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绝不能让微小的师德问题蔓延,影响师风、园风。

(2)教师之间互相提醒,互相监督,防微杜渐。

(3)每年六月和十一月开展“师德建设检查月”活动,重点检查教师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和是否存在“十不准”行为,着力解决师德突出问题。

(4)每学年对幼教中心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与不足,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