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宗乾道五年(金世宗大定九年 西夏仁宗天盛二十一年) 己丑(公元1169年)

孝宗乾道五年(金世宗大定九年 西夏仁宗天盛二十一年) 己丑(公元1169年)

正月,道士尹志平生 尹志平(1169—1251),字大和,莱州(今山东掖县)人。世祖中统二年(1261),追赠“清和妙道广化真人”。据《清和妙道广化真人尹宗师碑铭》所记,置其生年于此年。

[文献] 《清和妙道广化真人尹宗师碑铭》:“宗师全真嗣教六世祖也。……师讳志平,字大和,姓尹氏。远祖居沧州,前宋时有官莱州者,因家焉。……师于大定九年正月二十日生。”(见《甘水仙源录》卷三)另可参见《元史》卷二〇二,《新元史》卷一三一、卷二四三等。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颁布 为西夏仁宗天盛年间制定和颁行的一部国家法典,也是西夏法律制度发展的最高标志。改旧新定,意为此法典系于原有法典基础上修改而成。全文20卷,卷下分门,门下列条。共计1460条。首列总纂人为北王兼中书令嵬名地暴,以下列纂修人、汉译人、润色人、校勘人共23名。今除第16卷、第14卷一部分和其他卷的个别条款缺佚外,余皆完好。作为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制定的官方法典,此书具有继承、借鉴中原唐、宋王朝的法律体系,综合性内容且具民族特色,体例有所创新等特点。体现当时西夏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备。其书残本被20世纪初俄国探险家科兹洛夫(П.К.Козлов)发现于黑水城遗址(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附近)。与其同时被发现的还有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年)颁布的军事法典《贞观玉镜统》,于天盛法典之后问世的《新法》,神宗光定五年(1215年)编纂的《亥年新法》等。说明当时西夏王朝曾编纂不同类型的法典且不断修订,而法制在西夏亦行之有效。(https://www.daowen.com)

[文献]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进律表》:“(仁宗皇帝)敬承祖功,绍禀古德,欲全先圣灵略,用正大法文义。是故臣等共同计议,重新校阅旧律令,见其有不明疑碍,顺民众而取长义,共编成二十卷,奉敕名为《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刻印已毕,奉献陛下,依敕所示,传行天下,着依此律令而行。”

[考辨] 可参见戈尔芭切娃、克恰诺夫编《西夏文写本和刊本》,莫斯科东方文献出版社1963年版,史金波《一部有特色的历史法典——西夏〈天盛改旧新定律令〉》(载《法律史研究》丛书第一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