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州刺史僚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 州刺史僚佐

汉代州的佐吏有别驾、治中、主簿、功曹书佐,簿曹、兵曹、部郡国从事史,典郡书佐、孝经师、月令师、律令师等,都是由“州自辟除”,通为秩百石。汉魏之际,增置文学从事、祭酒从事及门亭长;晋时又增置武猛从事。后历南北朝,职名相互沿袭,大抵不异。[50]东晋后,刺史多带将军号,另开府置僚佐,形成州吏、府佐两并行系统。南朝刘宋永初二年(公元421年)三月,“初限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51]此为限制的数额,平时当远过此数;荆州为重镇,下至小州,其州府之吏员也当不少于千人。

北齐时,州分九等,上上州府、州两系统佐吏393人,除中上州比上下州减51人,下上州比中下州减50人外,其他每等递减10人,至下下州为232人。[52]这是法定数字,据严耕望考订,实际上至少增加1倍以上。[53]府州佐吏系统并存,吏员猥滥,而州吏又逐渐转为冗闲,至北周时已常见用府佐兼任州吏,开始混合两系统并减省冗员的趋势,至隋完成以府佐取代州吏的历程。现将魏晋南北朝州佐吏逐一简介于次。

别驾、治中,州之上佐。别驾,从刺史行部;治中,居中治事,“主众曹文书”。[54]隋唐行地方行政两级制,并别驾于长史,以治中入司马。汉时,别驾、治中为刺史于本州人士中自辟除。魏晋时,别驾、治中地位渐高。至南朝萧梁时,“别驾官品,扬州视黄门郎(宋品第五),南徐州视散骑常侍(梁与侍中同为十二班)”,[55]已是中级品官,并非汉时终身百石的属吏可比。因此,往往和太守、县令一样,常由朝廷直接除授。

主簿:录阁下众事,省署文书。[56]

功曹书佐:晋时改称“西曹书佐”。据《宋书·百官志》下:“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

治中从事史:主财谷簿书。

兵曹从事史:有军事则置,主典兵马事。(https://www.daowen.com)

部郡国从事史:按州属郡数各置1人,分郡主督促文书,举察非法。

典郡书佐:按州属郡数,每郡各置1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

孝经等三师:孝经师,主监试;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

门亭长:主州之正门。

祭酒从事史:汉魏之际置。南朝宋时,分掌州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事。扬州不设祭酒,以主簿治事。[57]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