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大中正、州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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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大中正、州都
大中正,即州中正、大公平,[58]也称“州都”。其设置约在曹魏齐王芳正始元年(公元240年)至嘉平二年(公元250年)之间,晚于郡中正20余年。晋时大中正可以向司徒推荐小中正(郡中正)。州中正本身也不是专职职官,而是由现任中央职官兼任,且本身是门第九品中第二品,即上品,并须得到司徒的选任。只有这样,才易于为朝廷所控制,又容易和主持选举的吏部联系。初期,也有由司徒或吏部尚书兼任的,后来明文规定,掌握选举的尚书和司徒等官员不得兼任。
大中正的属员有“访问”,具体负责一般“邑人品状”的拟定,但重要人物的品评,要由大中正亲自评定。大中正的主要任务是评定人物,但也有权委任州主簿和从事。中正品评人物,提供资料,用黄纸写定,藏于司徒府,以供朝廷选官时的根据。照例是3年一清定,即3年进行一次全国性的对人物品第的大调整。[59](https://www.daowen.com)
南北朝时,各州也置中正,《通典》说:中正“齐梁亦重,后魏有之;北齐郡县皆有。本州中正,以京官为之”,[60]似乎全袭魏晋之制。其实,随着门阀制度的形成,中正制也发生了变化,梁武帝天监七年(公元508年)诏置“州望”,专掌搜荐,[61]似为北齐“州都”式的“地方中正”。北魏、北齐时,除州大中正外,另有“州都”,且明确规定,“州都”是刺史自辟的“州属官”。[62]诸“州大中正”流内比视第五品,“诸州中正”为“视从第五品”,而“州都”比从七品至正八品。[63]大中正仍为京官无禄恤的兼职,而“州都”则为州的专任属官;州大中正为朝廷品铨人物,“州都”则为刺史选荐本州的佐吏。两者从社会地位到职责范围都是明显不同的。[64]因此,魏晋时期的“州都”与北齐时的“州都”是不能混为一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