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官、散官、勋官、清浊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 加官、散官、勋官、清浊官

加官,汉制。是在本官之外另加的一种虚衔。加官有两种情况:一是如列侯、将军或大夫、博士,加侍中、散骑、中常侍或给事中后,就可出入禁中,侍从皇帝左右,实权很大;[324]因此,虽为虚衔,作用甚大。一是对“功德尤盛”的高级官员,加特进、奉朝请等衔,虽免官、退休,仍可以参与朝政。[325]

东汉以后,政制变化迅速,原中朝官侍中、散骑、中常侍等的地位上升。魏、晋时,门下、散骑诸省建立,侍中、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不仅是朝廷有定员的决策大臣,而且成为台省的首长。

侍中,“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不主数。”[326]此制,通行于南朝,梁天监初,沈约为尚书左仆射,“兼领军,加侍中;”[327]天监十一年(公元512年)袁昂为右仆射,“领起部尚书,加侍中。”[328]加侍中,即可侍从左右,参决朝政。[329]北朝重门下官。北魏置侍中6人,“加官在其数。”[330]加官算入定额,为数自然不多。太武宠爱太常卿崔浩,“引浩出入卧内,加侍中、特进、抚军大将军、左光禄大夫,赏谋谟之功。”[331]北齐称侍中一类为“热官”,[332]其制大体沿袭北魏,加官侍中者甚少。弘农杨愔,东魏“武定(公元534~550年)末,以望实之美,超拜吏部尚书,加侍中、卫将军,侍学、典选如故”。[333]

散骑、中常侍作为“加官”有发展。曹魏黄初初,合散骑、中常侍为“散骑常侍”,定员为四。“后以为加官。”[334]不仅曹魏如此,两晋南北朝仍行此制:既是正员官,又可为加官。魏晋时,散骑常侍常超员,超员之散骑常侍称“员外散骑常侍”。晋武帝使员外散骑常侍与散骑常侍通直,称“通直散骑常侍”。刘宋元徽三年(公元475年),后废帝以任农夫为骁骑将军,“加通直散骑常侍”。沈约评议说:“前世加官,唯散骑常侍,无通直、员外之文。太宗(宋明帝刘彧)以来,多因军功至大位,资轻加常侍者,往往通直、员外焉。”任农夫属于“资轻”的一类,因此只“加通直散骑常侍”;而同时的黄回,却以南兖州刺史“加散骑常侍”,[335]大概是由于“资重”。北朝亦行此制,北魏孝明帝时,李韶为“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336]李虔,孝庄帝初,授车骑大将军,“加散骑常侍。”[337]源子恭在正光(公元520~525年)时,除豫州刺史,“寻加散骑常侍。”[338]北齐废帝乾明元年(公元560年),独孤永业为河阳行台左丞、洛州刺史,“加散骑常侍。”[339]武平(公元570~576年)初,后主以韦道逊为“尚书左中兵,加通直散骑侍郎;入馆,加通直常侍”。[340]

给事中,东汉曾省,曹魏复置。“或为加官,或为正员。晋无加官,亦无正员。”宋大明八年(公元464年),孝武帝以顾顗之为“吏部尚书,加给事中”。[341]北魏文成帝即位,源贺以定策之勋,“转征北将军,加给事中。”[342]则南北朝仍以给事中为加官。北齐时,给事中正员60人,[343]是否仍有充加官者,尚待考证。

南北朝时,盛行加戎号。有加都督、左右大都督、征讨大都督的,多为出征或镇讨边境少数民族。如刘宋废帝时,宗悫为宁蛮校尉,“加都督;”[344]北齐天保(公元550~559年)初,皮景和以通州刺史,“从袭库莫奚,加左右大都督;”[345]萧梁太清二年(公元548年),萧伦讨侯景,以中卫将军,“加征讨大都督。”[346]有太守加将军号的,如刘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宗越为济阳太守,“加龙骧将军;”[347]大明(公元457~464年)时,孝武帝以顾顗之为吴郡太守,“加左军将军;”[348]大明八年,袁顗为襄阳太守,“加辅国将军。”[349]也有刺史加将军号的。北齐大将暴显,东魏武定七年(公元549年),为“郑州刺史,八年加骠骑将军”,北齐天保元年(公元550年)“加卫大将军,刺史如故”。刺史、太守加将军号,既管民政,又辖军事,是权力的加强。暴显刺史“秩满”归京之后,“加特进、骠骑大将军,”[350]则是荣誉称号了。

特进、奉朝请,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种加官虚衔。特进仍然是给“功德尤盛”的高级官员的加官。奉朝请,魏晋刘宋时,无员额,宋孝建初,曾省奉朝请,[351]后复置。萧齐永明(公元483~493年)中,“奉朝请至六百余人。”[352]北齐时,奉朝请240人,比员外散骑侍郎还多一倍。[353]琅邪王敬弘,宋元嘉中,其子恢之召为秘书郎,敬弘请改为奉朝请,并给其子恢之写信,称:“秘书有限,故有竞;朝请无限,故无竞。吾欲使汝处于无竞之地。”[354]很显然,南北朝时的奉朝请,已经不是给“功德尤盛”的高级官僚光荣的加官,而成了“门第高贵”的士族子弟养尊处优的特殊名称了。

魏晋南北朝时期,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也都成了加官。而“论道经邦、燮理阴阳”的三公,在南朝多为“赠官”;[355]北魏孝文帝以尉元为“三老”、游明根为“五更”,规定“养三老、五更于明堂”,三老“给上公之禄”,五更“食元卿之俸”。[356]那些作为“赠官”的三公,和只食俸禄的“三老、五更”,都是对德高望重大臣的尊崇之号,与“加官”有相近之处。

“加官”与“散官”也有一定联系。[357]散官之制始于两汉,指的是无印绶、不理事的官员。在隋唐时,与“职事官”相对称。汉之大夫、博士、谒者、郎官,或无专职而参与议论政事,或侍从左右,传达诏命。

特进,魏晋时,以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晋武帝时,太仆羊琇以外戚逊位,拜特进,加散骑常侍,特诏给吏卒。“其余加特进者,唯食其禄赐,位其班位而已”,“无章绶。[358]元康元年(公元291年),置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1人。南朝袭此制。北魏、北齐,特进“皆以旧德就闲者居之”。[359]景明二年(公元501年),源怀“征为尚书左仆射,加特进”,[360]则特进仍为加官。至隋文帝时,以特进为“散官”,不理事,炀帝即位,“废特进官。”[361]

光禄大夫,西汉无常事、无员。后汉员三,亦“无常事,唯诏命所使。凡诸国嗣之丧,则光禄大夫掌吊”。[362]曹魏以来,无员。转优重,不再用作使命之官。“其诸公告老,皆家拜此位”;在朝显职,以此为加官。[363]两晋分光禄大夫为三等:左右光禄大夫,假金章紫绶。品秩第二;“诸所赐给,皆与特进同”。光禄大夫假银章青绶者,品秩第三。“诸卿尹中朝大官年老致仕者,及内外之职加此者,前后甚众”。光禄大夫,与卿同秩,中二千石,“食奉日三斛”。元康元年(公元291年),给菜田、田驺及主簿、功曹史等。[364]萧齐时,左右光禄大夫,位从公。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者,为金紫光禄大夫;[365]本光禄皆银章青绶,“为银青光禄大夫;”[366]又有太中大夫、中散大夫。《南齐书·百官志》称:“诸大夫官,皆处旧齿年老,重者加亲信二十人。”萧梁时,光禄勋属有“左右光禄、金紫光禄、太中、中散等大夫,并无员,以养老疾”。[367]北魏前后《职令》都有诸大夫。后《职令》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各为正、从二品;银青光禄大夫与光禄卿同为正三品;太中大夫,从三品;中散大夫,正四品下阶。[368]北齐时,与“特进”一样,“左右光禄、金紫、银青等光禄大夫,用人俱以旧德就闲者居之。”[369]左右光禄,正二品;金紫光禄,从二品;银青光禄,正三品;太中大夫,从三品;中大夫,正四品。[370]北周也有“左右金紫、左右银青四光禄大夫”,[371]皆为散官。

勋官设置的目的,《旧唐书》认为:“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并且认为勋官内涵很复杂,“阶爵之外,更为节级”。勋官起于南北朝时,《旧唐书》以为“出于周、齐交战之际”。[372]杜佑认为:“勋品自齐、梁即有之。”[373]

其实,勋官和散官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很难分的。隋初定为四品“散实官”的开府仪同三司,乃是北周第二号“勋官”;隋初仍然是第六等“勋官”。[374]

“仪同”之名起于东汉;“开府”则见于曹魏。西晋时期,开府、仪同三司是一种特殊荣誉和权力,就像刺史、太守加戎号,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一样,是方镇大员、统兵将领如羊祜这样士族出身的将军才能授予的。东晋、南朝和北魏、北齐时期,开府仪同三司,虽已逐步演化成为官号,但它仍然主要是将军和左右光禄大夫的加官,不甚杂滥。但战争繁仍,寒庶将领多立军功,新立戎号以酬军勋,杂号将军纷纷出笼,以致“官品伦褫”,[375]“遂滥清阶。”[376]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梁武帝“以将军之名,高卑舛杂,命更加厘定,”[377]就是企图解决这一问题。按门第二品为标准,位登二品者125号将军,分“二十四班,亦以班多为贵”;“其不登二品,应须军号者”,“凡十四号,别为八班”。又有109号将军,也分为24班,“正施于外国。”[378]位登二品的将军们如果属于流内武职,那么“位不登二品”的“八班”和“施于外国”的将军号,就应该是流外、勋品了。北魏孝文帝时,除九品十八等的流内官外,也有“卑而不载”的“勋品、流外”。[379]这些“小人之官七品”,[380]可以在景明二年(公元501年)源怀的奏章中得到印证。而且,勋品官虽属卑品,仍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381]就在孝文帝划定士人之官九品和小人之官七等之后,仪同三司还是一种受人欣羡的头衔。普泰元年(公元531年),节闵帝“特置仪同三司之官,位次上公之下,以(尔朱)世隆为之”。[382]北齐亦置开府仪同三司,高欢之子高淹、高浟均曾加此官。[383]魏末之后,加此号的武将淫滥,至北周建德四年(公元575年)十月戊子,武帝改开府仪同三司为开府仪同大将军,仍置上开府仪同大将军;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仍置上仪同大将军。[384]同时,置勋官11号,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即其第一至第四号。[385]隋文帝时,一方面以“文散官”的开府仪同三司为“四品散实官”;[386]另一方面又降开府仪同三司为11等“勋官”的第六等。[387](https://www.daowen.com)

柱国将军是北魏末年新置戎号。建义元年(公元528年)七月,尔朱荣以镇压葛荣和拥戴之功,特加柱国大将军。[388]尔朱荣败,柱国之号亦废。西魏大统(公元534~551年)中,宇文泰先任“柱国”之职。此后,“功参佐命,声实俱高者”也任此职。到大统十六年(公元550年)以前,任此职者有8人。“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家”,“当时荣盛,莫以为比。”[389]保定二年(公元562年)四月癸亥,北周武帝诏称,“寇难犹梗,九州未一”,文武立功者“虽锡以茅土而未给租赋”,“诸柱国等勋德隆重,宜有优崇,各准别制,邑户听寄食他县。”[390]它不仅社会地位崇高,经济利益也得到特殊照顾。可是,“其后功臣位至柱国者众矣,咸成散秩,无复统御也。”[391]到建德四年(公元575年),“初置上柱国、上大将军官。”[392]隋文帝改置勋官11等,“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成了第一至第四等的“勋官”,[393]只是“以酬勋劳,并为散官,实不理事”。[394]柱国将军既是“勋官”,又是武“散官”了。总之,品官与勋官早在萧梁、北魏时已经存在,作为“小人之官”的卑官、勋官,当时可能主要是杂号将军之类。北周时,作为文散官的开府仪同三司降至勋品;隋文帝时,武散官的上柱国、柱国也成为勋官了。

门阀制在职官名称上的影响,最明显的是清官和浊官。它们又与流内、流外,品官、勋官有一定的联系。官分清浊,大体上起于晋而盛行于南北朝,尤其是萧梁武帝和北魏孝文帝时期。西晋李重《吏部尚书箴序》称:“重忝曹郎,铨管九流,品藻清浊。”[395]韩伯康为吏部尚书,超选吴隐之,“遂阶清级。”[396]说明晋时吏部铨选,需要分辨清浊,官品中已有“清级”。南北朝时,门第有九品,官品有流内九品十八班或者九品十八等,这些都是士人之官,自然属于“清官”。至于“勋品、流外”,那是小人之官,或为“七班”,或作“七等”,当然属于“浊官”。而南朝似乎只有二品清官的提法。张融为“仪曹郎”,元徽(公元474~477年)中,鞭杖僮干50,为左丞所劾:“大明五年(公元461年)制:二品清官,行僮干杖,不得出十。”[397]左丞引此制劾奏张融,说明仪曹郎属于“二品清官”之内。陈后主至德(公元583~586年)初,沈客卿为中书舍人,掌典金帛局。以“旧制:军人、士人二品清官,并无关市之税”,客卿“奏请,不问士庶,并责关市之估”。[398]在这里,“二品清官”是既包括士人,又包括军人的。我认为它指的正是梁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改制时划定的位登二品的“士人”九品十八班官,和位登二品的“军人”二十四班官。北魏孝文帝定《职令》,在士人九品之官中,又有“三清”的区别。我们根据《太平御览》卷229至卷232和《职官分纪》卷18至20保留下的、宣武帝景明元年(公元500年)颁布的太和后《职令》残文,列表于下:

官 员   官 品   清 级   选举标准

太常少卿  第四品上  第一清   明礼乐,兼(识)天文阴阳者。

光禄少卿  第四品上  第二清   肃勤明敏,兼职(识)古典者。

卫尉少卿  第四品上  第二清   谦约谨正,兼识古事者。

宗正少卿  第四品上  第二清   (忠)懿清和,识参教典者;先尽皇室,无则用庶姓。

大理少卿  第四品上  第二清   思理平断,明刑识法者。

鸿胪少卿  第四品上  第二清   雅学详当,明枢达理者。

司农少卿  (第四品上)第三清   堪勤有才能者。

太仆少卿  第四品上  第三清   坚强敏捷识事者。

太府少卿  第四品上  士人官上  勤笃有干,细务无滞者。

北魏置太常等九少卿。据后《职令》,太常、光禄、卫尉三少卿为一组,在前;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太府六少卿为另一组,稍在后。都在正四品上阶。《御览》《职官分纪》所引《职令》,“廷尉”作“大理”。从现存的同品、同阶九少卿中,“清品”最高的只有太常少卿,“为第一清”;光禄、卫尉、宗正、大理、鸿胪五少卿都是“第二清”;太仆、司农少卿为“第三清”;而太府少卿最低,为“士人官上”。用选举标准来看,太常职务最清闲,清级最高;太仆、司农事多,为“第三清”;而太府事多又杂,要求“勤笃有干、细务无滞”,而清级为“士人官上”。当然,据理推测,还当有“士人官下”之类的清官。[399]的确实现了“职闲糜重,地望清美”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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