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满足的需要使高职院校教学校外协同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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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生产是任务、目标各不相同的两大部类,作为教育部门的高职院校,主要是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毕业后更好地适应社会。而作为产业部门的生产企业,其目标和任务主要是为国家创造物质财富。表面上看,两者各干各的,风马牛不相及。但实际上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企业创造财富是靠人力资源,尤其是靠德才兼备的人才来创造的,离开了人,尤其是离开了具有基本道德素质的人才,企业就一事无成。因此,企业对学校尤其是职业学校有人才技能的需求,更有对人才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而按照满足社会需求或市场需求的原理,作为培养人才的高职院校肯定要培养社会需要的能够提供社会服务、创造社会财富的人才,尤其是为企业培养能够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人才。这种相互满足的需要决定了职业教育包括高职院校教学离不开社会,离不开企业,决定了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相互依赖性,也决定了用人单位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期待。换言之,职业教育包括学生的政教离不开社会,尤其是离不开企业,而企业和社会更需要职业教育,需对学生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进一步分析,职业教育与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主要体现在两者能否满足对方的需求。这种需求满足实际上是由共同利益的满足所决定的。利益是社会关系的一个范畴,是人的需要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具体体现。这种社会关系包括人与人之间、群体与阶级之间的各种的社会关系。在这些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是物质利益关系,通常称为利益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利益本质上是社会关系中一种现实的需要形式。根据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人类社会发展是在社会基本矛盾的矛盾运动中进行的,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决定社会性质和形式的基础。其中,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首要且根本的动力。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人类物质利益的需要所驱动的,因此,实际上是人类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的需要推动社会生产发展。同样,大学与社会、企业合作、产学研一体化的根本原因是需要促进双方的利益。
人的利益可以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个体利益和群体利益。高校与社会、企业的利益需要主要是两个不同群体的利益需要,既有物质利益,也有精神利益。前者是通过相互合作满足了双方的效益,满足了相互发展的需要,后者表现在共同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对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正是这两类群体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高校,尤其是职业院校与企业、社会能够产生互动,能够长期合作,也是职业院校与企业、社会相互依赖性产生的根本原因。正是这样的基础,决定了民办高职院校的教学与社会的互动具有可行性。一方面,校企合作为职业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职业教育通过实现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事实上,任何企业都有许多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各级高职院校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能否有效地处理好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与之结成联盟,是企业能否良好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就企业而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资本专用性和治理结构密切相关。当然,高职院校与企业、社会利益的一致性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不存在矛盾。事实上,这种矛盾是由利益需求满足不一致引起的。就民办高职院校而言,在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过程中存在人才扭曲的风险,即培养的学生不能满足企业的预期目标,不能满足企业和社会的需求。只要人才的规格、数量和质量与社会需求不匹配,就会导致毕业生就业困难。反之,如果企业和社会不及时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提供方向引导和力量支持,也很难培养出符合企业要求的人才,严重时会造成“人才短缺”。
一直以来,我国制造业体量巨大,但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长期处于产业链条末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但是面临“设备易得、技工难求”的尴尬局面,特别是民营和中小企业当前招工难,招技术操作工更难。有的岗位后继无人,技术断档,电焊工、数控机床操作工等一些关键技术岗位,尽管有的月工资近万元,但企业依然招不到。有专家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职业教育与经济转型过程中人才需求不匹配的问题。这就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处在经济转型关键期的中国,职业技能教育能否挑起培养经济转型所需大批高技能人才的重担?
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在产教融合中推进职业技术教育,这就需要树立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合作的基本目标,找到双方的利益点,实现共赢。一方面,民办高职院校在合作中要在招生、教育教学模式、办学模式等方面根据企业实际实现变革。另一方面,高职教育在于“高度”。如果没有高校研究和高校文化作为支撑,高职院校就会底气不足,而社会的认同度更会降低。所以,高职院校应该积极做好教师的培训转型,鼓励一线专业教师参与校企合作,并制订好教师“双师”资格培养、输送、职称评定等基本保障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