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社会性对高职院校教学校外协同的要求

一、 教育的社会性对高职院校教 学校外协同的要求

教育过程的社会性指的是社会生活的广泛性决定了社会环境信息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的广泛性。这种广泛性使受教育者的教育过程和受社会环境信息的影响过程没有时间和空间的距离。[1]

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人的本质是人的真实社会联系,交往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通过这种交往实践,现代社会中的人主要以三种形式与社会的整体结构相联系。一是血缘关系和家庭制度;二是劳动就业形式的劳动关系与社会群体相联系;三是通过信息、能量和物质交换,将社会关系与社会环境联系起来。前两种关系是密切的、连续的和稳定的,而后者是相对松散的、间歇性的和不稳定的。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总是伴随着成员之间的情感,这使家庭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具兼容性,并且对家庭成员有很大的稳定性和长期影响,因此政治和宗教必须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而由于社会环境信息无处不在,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具有随机性、无方向性和不可预测性,这将与高职院校传播的具有较强目的性、计划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的信息相冲突。这就要求教师将社会群体和社会环境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整合和配置德育资源以及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中所有的积极影响因素,消除和避免消极影响因素,更紧密地组织高职院校的教学过程。根据教育学揭示的原则,高职院校的教学不能局限于课堂,更不能局限于学校。我们必须主动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只有把家庭教育、企业文化、地方城市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高职院校的教学才能更加生动、扎实。

现代学徒制下的教学任务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学校负责职业素质教育的教师引导学生完成基本理论的学习,而企业师傅则以教学徒的形式手口相传,以职业道德和企业精神的言行传授学生技能。学校教师与企业主人翁的德育教学不是简单的接力交接,而是一种有机的整合对接。因为技能的教学是在实战环境中完成的,最终为了完成企业的生产任务,企业大师对学生的责任和纪律要求是不可或缺的。否则,不仅无法完成任务,还可能造成责任事故。如果做得不好,企业必须承担责任。因此,在道德教育方面,企业管理者应主动承担起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责任,不能对学生松懈。学生和企业应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形成校企合作关系,学校的教师和领导,以及企业的主人和企业的领导者,形成一个对学生共同负责的责任体,促进双方在育人方面的协调。当然,教师也要珍惜校企合作带来的机遇,努力熟悉企业的运作,了解企业的生产和技术创新,把握企业创新的规律,真正把企业生产的实际案例融入高职院校的教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