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受体阻滞剂治疗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过程中(尤其是初始应用时),部分心衰患者可发生心室率下降,血压降低,甚至发生心功能恶化。遇到此情况时,一些医生往往就更改p受体阻滞剂剂量,甚至停用β受体阻滞剂,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欠妥。在遇到这种问题时,首先要考虑以下情况:①β受体阻滞剂应用的指征是否合适。一般来讲,β受体阻滞剂必须在心力衰竭患者病情相对稳定状态下才应用,有的心衰患者心功能还不稳定,尤其是在存在明显液体潴留时就盲目地应用β受体阻滞剂,而且剂量偏大,更易致心室率低下,血压下降,心功能恶化。β受体阻滞剂应用必须在ACEI、利尿剂和/或强心剂治疗基础上,并且患者血流动力学状况稳定,血压>90/60 mmHg,无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无以哮喘为主的呼吸道疾病。②初始应用β受体阻滞剂时可影响肾血流量,导致肾血流减少,使心力衰竭患者发生水肿或水肿加重,此时应增加利尿剂剂量,并密切观察心衰患者液体出入量及体重变化。③β受体阻滞剂剂量递增过快。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一般于用药2~4个月后才能出现明显治疗效果,因为β受体阻滞剂至少需要2~4个月的时间才能使心脏重塑得以改善及逆转。因此治疗不可急于求成,要在间隔2~4周且患者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情况下才能递增剂量。如果无上述原因存在,对于无症状的低血压通常不需要特殊治疗,也不需要更改β受体阻滞剂剂量。如果患者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应首先考虑停用或减少血管扩张剂剂量(如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等),如未见好转,应减少利尿剂及ACEI剂量,最后才考虑减少β受体阻滞剂剂量。由于β受体阻滞剂存在反跳效应的危险,因此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过程中,停用β受体阻滞剂要慎重,在心力衰竭治疗期间一旦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可增加临床失代偿的危险,加重心肌缺血,使心衰进一步恶化或致心血管事件发生。(https://www.daowen.com)
(罗英饰 许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