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1.正文和附录中的文献分别按写作或发表时间编排。在个别情况下,为了保持一部著作或一组文献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编排顺序则作变通处理。

2.目录和正文中凡标有星花*的标题,都是编者加的。

3.在引文中尖括号〈〉内的文字和标点符号是马克思或恩格斯加的,引文中加圈点◦处,是马克思或恩格斯加着重号的地方。

4.在目录和正文中方括号[]内的文字是编者加的。

5.未说明是编者加的脚注为马克思或恩格斯的原注。

6.《人名索引》、《文学作品和神话中的人物索引》、《文献索引》、《报刊索引》、《地名索引》、《名目索引》条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7.引文的出处中标有[P.]、[B.]、[M.]、[L.]、[Zh.]者,分别为马克思的《巴黎笔记》(1843年10月—1845年1月)、《布鲁塞尔笔记》(1845—1847年)、《曼彻斯特笔记》(1845年)、《伦敦笔记》(1850—1853年)和《引文笔记》(1859年)的外文缩写符号,符号后面的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分别指笔记本的编号和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