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不杀士大夫
在古代,被皇帝砍头的士大夫数以万计。从秦朝开始,中国进入了中央集权的专制社会,皇帝作为“受命于天”的天子,将国家的司法、立法、行政、军事等大权集于一身,拥有神圣的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朕即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违抗或异议。“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对臣下握有生杀予夺的特权。李斯被秦二世胡亥“灭三族”[1],嵇康[2]被曹魏砍头,崔浩[3]被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灭九族”[4],宋之问被唐玄宗赐死,文天祥被元世祖忽必烈所杀,方孝孺[5]被明朝皇帝朱棣“灭十族”,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大兴文字狱。在那个时代,臣民要想捍卫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纯属奢望。
但宋朝是一个例外,因为太庙里有一块石碑。
史载,北宋建隆三年(962年),宋太祖赵匡胤秘密镌刻了一块誓碑,立在太庙寝殿的夹室内,平日用黄色幔布盖着,并用铁锁锁得严严实实。每当皇帝祭祀,或者太子继位,朝拜完太庙以后,必须打开夹室恭敬地宣读誓词。除了一个不识字的宦官跟着皇帝,其他人只能在远处恭候。因此,大臣们都不知道誓碑上刻着什么,历任皇帝也不敢泄露誓词。
直到“靖康之变”,金兵攻占了汴京,打开太庙的密室,三行誓词方才大白于天下:
一、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
二、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
三、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6]
这时,赵匡胤已经当上了大宋皇帝,一言九鼎,口含天宪。要知道,在此之前和之后的中国文人,被统治者呼之即来、挥之则去,一言不合就大刑伺候,敢于顶撞就斩首示众。而他敢于以碑刻这种不易磨灭的方式,作出“不杀文人和言官”的庄严承诺,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不但虚心纳谏的汉高祖做不到,连从善如流的唐太宗也做不到。中国前后有过422个皇帝,只有赵匡胤做出了这一承诺,为什么呢?
因为赵匡胤靠“陈桥兵变”当上皇帝后,一直思考如何改变唐末至五代以来藩镇割据、军人乱政、兵燹成灾的弊端。他曾经感慨:“五代方镇残虐,民受其祸。朕令选儒臣干事者百余,分治大藩,纵皆贪浊,亦未及武臣一人也。”意思是,我让百余个文臣治理国家,纵然他们人人贪腐,其危害性也不如一个将领作恶。可以说,宋朝实行文治,是皇帝悟出来的,也是被逼出来的。
乾德三年(965年),北宋灭掉后蜀后,后蜀把一位娇美的宫女送入后宫。一天,赵匡胤观赏她的镜匣,发现了一面后蜀的铜镜,背面铸有“乾德四年”的字样,而后蜀是宋乾德三年灭亡的,他大为惊奇,问群臣:“这是怎么回事?”
宰相赵普等都低头不语,根本答不上来。
于是,赵匡胤把翰林学士陶谷、窦仪招来,窦仪说:“乾德是40多年前伪蜀的年号,前蜀主王衍用过这个年号,一共用了6年,铜镜应是那时铸造的。”听完这段话,赵匡胤的脸色变得比锅底还黑,他说:“赵普过来!”
赵普磨磨蹭蹭地来到御案前,准备挨打。
赵匡胤并没打他,而是拿起一支笔,饱蘸墨汁在他的脸上涂画,一边涂,一边骂:“看你以后还读不读书!看你以后还读不读书!看你以后还读不读书!”
据说,赵普从此发奋读书,虽然只有半部《论语》。而赵匡胤也感慨万千地说:“宰相还是要用读书人。”[7]
从此,他愈加坚定地将文治置于武功之上,下决心确立了“重文抑武”“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国策,然后就有了这块誓碑,给天下文人从政为官、发挥才干、敢于直言、恪尽职守创造了一个难得的宽松氛围,致使有宋一代形成了“贬斥势利、崇尚气节”的社会风气。
整个北宋时期,这块石碑上的誓词得到了历任皇帝的忠实执行,犯错、犯罪的文官只会被贬、被流放,却没有一个文官被杀。元丰年间,宋朝对西夏作战失利,宋神宗要杀一名失职的转运使来泄愤,没想到承旨办案的宰相蔡确[8]拒绝执行,理由是:“太祖以来,从未杀过士人,臣等不想让陛下开这个先例。”接下来,宋神宗说,不杀可以,必须把他刺配边远贫穷的州郡。副宰相章惇[9]又站出来反对,说:“既然这样,不如杀了他。”他认为“士可杀,不可辱”,黥面对于士大夫来说,胜于刑戮。事后,宋神宗对两位宰相喟然长叹:“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惇居然像吃了枪药一样回应:“快意事,不做得也好!”
《宋史》上说,只有宋高宗赵构开过杀戒。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太学生陈东、进士欧阳澈上书反对罢免李纲,要求“还汴京、治兵、亲征、迎请二帝”,被赵构下令处死。[10]后人分析原因,一是两人要求迎回二帝,暗示着对宋高宗称帝合法性的怀疑,这是赵构无法接受的;二是两人要求请回反对南迁的宰相李纲,意味着停止南逃,会危及赵构的生命安全,他必须断然处置;三是他不是太子,登基时汴京已被金军占领,他没有机会接触太庙的“誓碑”,不清楚大宋不杀文人和言官的誓词。
不久,和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去的承信郎曹勋,从燕山逃回南京(今河南商丘市),见到了宋高宗,呈上了宋徽宗的半臂绢书,还捎来了宋徽宗的口信:
你回去要告诉皇上,太祖有约,藏在太庙,发誓不诛杀大臣、言官,违反者将不得好死。所以七代皇帝一直遵守,从未违反过。我每每想起靖康年间杀罚严重,今天我们遭受的大祸,虽然不仅仅是这一个原因,但是知晓后就要改正啊![11]
听完父皇的口信,宋高宗后悔不迭地说:“当初杀陈东等人,出于仓促,最终犯了以言责人的错误,朕很是后悔啊!”随后,为几个被杀的人平了反,还几次下诏道歉。
在此之前,中国式的平反昭雪只有三种情况:一是前君已死,后君为缓和各种矛盾显示宽大;二是国家和君主本人遇有较大灾难时的自我反省;三是当事人不断申诉,而统治者的权力结构发生了变化。像陈东这样,因为一块石碑而被平反,在历史上绝无仅有。
南、北宋之分,不过是后人看历史偷懒的一种办法,历史上的两宋其实是一个整体,皇室血脉是一脉相承的,国祚是连续不断的。宋太祖确立的治理体系与基本制度,南宋并未更改。“陈桥兵变”之前,已经有了五个短命王朝以兵变登场,又被兵变推翻。赵匡胤通过在陈桥“黄袍加身”建立的大宋,为什么没有成为第六个短命王朝,而且享国319年,成为汉朝之后国运最长的一个朝代,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大宋宽松、包容、开明的政治制度。
须知,任何文明的硬壳都是政治,如果没有好的政治,再美好的文明都活不下来。中华文明从元朝到大清一路倒退,问题并不反映在军事上、经济上,而是在政治上。那些一言不合就大开杀戒的朝代,何谈文明?
可以肯定的是,宋神宗继位时到过太庙,知道宋太祖“不杀士大夫”的誓词,因此不会因为苏轼去开杀戒。但苏轼不知道,所以战战兢兢;大臣们也不知道,所以纷纷在大理寺判决的关键时刻站了出来,其中既有苏轼的保守派朋友,也有和苏轼非亲非故的人,还有苏轼政治上的对头——变法派人士。
王安石的亲家——宰相吴充对皇帝说:“陛下以尧舜为榜样,反而容不下一个苏轼,为什么?”皇帝赶紧说:“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让他解释清楚,会放了他的。”
王安石的弟弟——直舍人院王安礼向皇帝进言说:“现在一旦加罪苏轼,恐怕后世会说陛下容不得人才。”皇帝一再解释说,自己并无加罪苏轼的意思,只是台谏官弹劾他,需要走程序。
就连已经致仕、闲居金陵的王安石,自己浸泡在寒冰里,却忘不了给对方一个温暖的胸膛。他尽管一直对苏轼反对变法耿耿于怀,但不忍心看到苏轼这种天才倒在下三滥的手段下,因此大老远给皇帝写来奏疏:“岂有盛世而杀才士乎?”
更令皇帝意外的是,宋神宗的祖母——曹太皇太后见到宋神宗,流着泪问:“苏轼、苏辙兄弟安在?”宋神宗惊奇地问:“娘娘怎么会知道二苏?”祖母说:“我还记得当年你爷爷主持殿试回来,高兴地说:‘朕今日为子孙得两宰相矣。’”宋神宗这才老实地回答:“苏轼有案在身,入狱了。”祖母又流泪。看到祖母身体不好,宋神宗想大赦天下,为祖母祈福,但祖母说:“不需要赦免天下凶恶之徒,只要放了苏轼,我就满足了。”[12]
不久,大理寺做出裁决:
一、苏轼与驸马交往中,存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属于“不应为”,按大宋律法,追夺官职,杖八十。(https://www.daowen.com)
二、苏轼刚到御史台时不据实招供,加杖一百。
三、苏轼作匿名文字,谤讪朝政和臣僚,判两年徒刑。依照“九品以上官员被判徒刑者,一级官阶抵一年”,苏轼须降两阶。
综合三项罪名,追夺官阶,勒令停职,流放。
然后,大理寺把判决报告呈送宋神宗敕裁。宋神宗下诏:
降苏轼为黄州团练副使。
与苏轼有牵连的官员也受到处罚,驸马王诜被降两阶,勒令停职;苏辙贬为监筠州(今江西高安市)盐酒税务;王巩贬为监宾州(今广西宾阳县)盐酒务;张方平、李清臣罚铜30斤;司马光、曾巩、黄庭坚、范镇各罚铜20斤。
最终,“乌台诗案”尘埃落定,坐牢103天的苏轼活着走出了御史台,被贬到黄州(今湖北黄冈市)。这个结果,从苏轼的角度讲,实在冤枉。但在御史台“新进”们看来,没弄死你,就算是失败了。
在长江边,苏轼盖起一座小屋,门窗是他亲自油漆的,壁上画有雪中寒林和水上渔翁。他还带领家人在城东开垦出一块荒地,命名为东坡,自称东坡居士。在那里,“价钱如泥土”的“黄州猪肉”,被他创出红烧的做法,后来冠名“东坡肉”。一天,他来到黄州城外的赤壁山,面对“江上清风与山间明月”,写下了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壮美词句。又有一天,他闲逛到清泉寺,留下了一首满含人生况味的诗:
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
潇潇暮雨子规啼。
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
休将白发唱黄鸡。
正是在黄州,他的文学与人生得到了质的升华。在中国的文学长空,真正值得冬天响一声雷的,只有屈原、李白和苏轼。
我必须指出,对苏轼和亲朋来说,“乌台诗案”是一场地地道道的无妄之灾;对于台谏官来说,“乌台诗案”是他们永远难以洗刷的历史污点。但作为一名宋朝政治制度的观察者,我从这场“文字狱”,既看到了北宋后期党争背景下政治上的不宽容,台谏系统过于强势、不受约束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从“乌台诗案”的审判程序发现,无论台谏官给苏轼寻找的罪证多么庞杂,罗织的罪名多么吓人,营造的声势多么巨大,但司法机关对于苏轼的指控,仍然只限于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不应为”和“作匿名文字谤讪朝政”两个具体罪名,并没有将控罪泛政治化,扣上“大逆不道”的帽子。最后,宋神宗不仅忠实遵循“大宋不杀文官”的誓词,还在敕裁中放了苏轼一马。
与明、清时期杀人如麻的“文字狱”比起来,苏轼和他的士大夫朋友们幸运多了。不得不说,这是大宋文明的又一抹亮色。
接下来,我们还是回到阿云案。
既然台谏官如此强势,那么,他们弹劾许遵,质疑宋神宗的任命就不奇怪了。对于宋神宗来说,如果与台谏官直来直去地对掐,既有失皇帝的身份,也不符合皇帝的风格;如果在许遵提拔问题上和稀泥,会让群臣感觉这次任命太随意。于是,他抓住了本次弹劾的一个要害:你钱顗之所以质疑朕对许遵的任命,是因为你认为许遵在阿云案中固执己见、议法不当。事实上,许遵是否议法失当,你钱顗说了不算。
那么,谁说了算呢?
[1] 源于商代的一种酷刑,指灭父、母、子三族或父、兄、子三族。
[2] 三国时期魏国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因为拒绝出仕为官,加上大臣的陷害,被执政的司马昭处死。
[3] 南北朝时期北魏政治家、战略家、史学家,皇帝的重要谋臣,因为在修史中秉笔直书,被太武帝拓跋焘灭九族。
[4] 源于秦代的酷刑,一种说法为本身及本身以上的父、祖、曾祖、高祖,以下的子、孙、曾孙、玄孙;另一种说法为父族四(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其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其外孙),母族三(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岳父一家,岳母的娘家)。
[5] 方孝孺,明朝初年学者,被建文帝任命为翰林侍讲学士。“靖难之役”中被俘,拒不向朱棣屈服,被朱棣在九族之外,把他的学生列为一族,创造出“灭十族”的惨绝人寰之举。
[6] 见〔南宋〕陆游《避暑漫抄》,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
[7] 见〔北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
[8] 蔡确,今泉州晋江人,进士及第,一生崇尚气节,不拘小节,是王安石变法的主要支持者之一,曾任监察御史里行、侍御史知杂事、知制诰,元丰年间任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右相),哲宗即位后任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左相)。
[9] 章惇,今福建浦城县人,出身世族,进士及第,相貌俊美,高傲自负,元丰年间任门下侍郎(副宰相),是王安石变法的参与者之一。
[10] 见〔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中华书局1956年版。
[11] 见〔宋〕曹勋《松隐文集》卷26《进前十事札子》。
[12] 见〔北宋〕方勺《泊宅编》,中华书局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