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居民收入增加
宋朝初年,朝廷推出了“不立田制,不抑兼并”政策,使得土地转移空前加快,中小地主和自耕农数量急剧增加,就连佃农也成为国家编户,极大地刺激了农业的恢复发展,也为工商业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由于经济发达,宋代腰缠十万贯的富户比比皆是,中产家庭的收入已达1000贯。官员是高薪养廉制度的受益者,元丰改制后,每个官员都领双俸:本俸与职钱。宰相的月薪有本俸400贯、职钱50贯,加上餐饮、燃料、家仆、养马补贴以及养廉钱(职田租金),应该在600贯左右。知州的月薪,加上公使钱(特别办公费)、养廉钱和各种补贴,也有500贯。而明朝正四品知府的月薪为24石米,折合成钱不到10贯,只相当于宋朝六品知州的五十分之一,不贪腐连正常生活都难以维持。宋朝的城市佣工、乡下劳力,每天收入也有100文,刚好能养活一个五口之家,相当于明朝知县的俸禄。收入最低的家庭,也不缺少柴米油盐酱醋茶;家境稍好的人家,下饭的羹、汤就必不可少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