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核心的党规党法
2025年09月26日
(一)要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核心的党规党法
党章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的根本大法,具有规范党内普遍行为的功能。它是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维持党内正常秩序的最基本的准则和手段,是党的全部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指导下,制定科学的党的章程,是无产阶级政党形成组织上的统一的重要保证,是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实现完全巩固的一个基本条件。邓小平一贯重视党章在党的生活中的意义,重视党章的制定和执行。1956年,他主持了八大党章的全部修改工作,并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全面深刻地阐明了党章的基本内容和执行党章的基本要求,强调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章的规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重申“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进一步明确了党章在党内法规中的地位。同时,还把党规党法与国法联系起来,认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难以保障。他非常重视党章的修改工作,党的十二大之前,他多次批评九大、十大党章中的错误,关心新的党章的制定,他明确地提出了修改党章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认为党章修改要适应新时期的特点和需要;要根据党员队伍的现状,对党员和干部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要体现提高党的战斗力,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思想。在邓小平指导下,党的十二大的党章纠正了九大、十大党章的错误,补充了十一大党章的不足,成为一部适应新时期需要的,更有利于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更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好党章。党的十三大对党章部分条文作了修正。党的十四大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经验,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修改了党章,为全党广大党员和各级组织制定了新的行动规范。
与此同时,在邓小平党建理论指导下,还制定了与党章相配套的若干重要法规,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等,作为党章的补充,为党内生活民主化制度化提供了更全面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