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全面地探讨时间形象,必须说明一下肢体的分节体以及物体的分节体的“实体持续性”,但是在此,我们暂不深入考察,只是从时间的感性对象性这一着眼点出发进行探讨。
人往往觉得空间(广延性)是可以感觉性认知的对象,而时间却相反,他们主张“时间对象性本来只不过是悟性反省的所知。只有“现在”这一瞬间才被看作是感性的对象。人很容易陷入“先后”、“持续”、“间隔”等规定全部只不过是反思性的概念这样的认识,我们从一开始就不能同意这种臆测。但是,我们并不认为先后关系、持续时间等对象性是纯粹的感觉所知。在那里,存在着“感性的对象”、“意义的所知”的二肢双重性。在此,这个二肢双重性的主题性考证暂且不论。首先,就通俗意义上的时间感觉这一问题来讨论一下。
正如前节[一]所看到的,音韵旋律,还有视觉、触觉性或其他对象,根据它们的顺序组合可以将“旋律”辨别开来。显然,这是充实在每次感性所知内容(音、色、香等等)中的知觉,不是纯粹的“现在”的相继,也不是先后、持续等关系和形式的纯粹直观。在这点上,不论空间布置和广延性,还是形状和颜色,它本身并不是纯粹的单独给与的。而且,我们将苹果的颜色和玫瑰的颜色同定(决定生物在分类上的所属),品味“红色的感觉”,将红苹果和青苹果的形状同定,品味“形状的感觉”。如果允许这样立论的话,那么基于关于旋律和节拍的分析性的同定,主张先后、持续、间隔的“时间感觉”存在也应该同样被允许吧。
在这里,只要承认空间的广延性、形状、颜色等事物的“感觉”存在,我们就可以认定在与之同等的合法性中时间(先后、持续、间隔)的感觉存在(“同时”和“现在”如前一节所述,不是直接的感觉)。此时,我们不必采用要素主义的感觉理论,而且,我们也不必强辩在所谓朴素实在论的流派中“感觉”中“实在”的与此对应的原象对象性。当前我们认为在与这种物性化的谬误没有关系的立场中,“时间感觉”的存在与“空间感觉”的存在可以以同等的资格被认知[11]。
我们不打算从“时间感觉”以及时间的知觉出发,去探究“时间概念是如何形成的”这一起源论性的问题。它与从“空间感觉”和空间上的知觉出发探究“空间概念是如何形成的”这个问题是平行的。但作为历史事实的问题,不管怎么说它已经通过具体性的世界体验而发展了,即使思辨性地构成并考察它可能的确立过程,但终究还是缺乏现实性的。(https://www.daowen.com)
在此,作为时间形象化的暗示,必须铭记这样一个事实,即超越旋律长度的个别事象的规定性这一范围,以“时间”本身这一形态进行对象性地定在化。可以考虑到很多契机,但特别要留意的是,在认为周期性运动(不仅是昼夜交替、四季循环,也包括步行运动的周期性节奏)是反复再认的知觉以及预期性现认的知觉,在周期性运动中,预期性现认与再认重复,被反复性再认以及预期性现认的“对象”一般被认知为是“客观实在的事物”、“实体性持续的事物”的存在状态。周期性运动不仅作为时间的形象化而且作为“时间的代象”历史性地存在,可能也是因为其中存在着以上机制吧。
现在,如果一起记述的话,时间代象在日常意识形态中往往被认为是“运动”,我想这也是无可厚非的。确实,我觉得近代人是用直线这一空间的形象代象时间的,正如上面所论述的,那即使是流线式的直线运动,也决不是静止的直线这种空间的定在。就算在游牧民的一般意识中,也很难说时间是用静止的路线代象的——在认为运动典型(完全运动)是天体的圆周运动的古希腊,“时间”用圆运动代象,在认为等速直线运动是特殊性运动的近代,“时间”用直线运动代象。
时间被认为是对象性的定在,即使用“运动”代象,也不是从那里直接假定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那么,贯穿过去、现在、未来的存续以及流逝的时间这一形象化究竟是在什么机制中存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