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

在最初的时候,人类在一些远离危险的安全地方寻求一个栖息之所7;终于找到了一个既恰当又舒适的地方,他们定居了下来,拥有了这一方之地。并没有期待将所有那些家庭的和私人的事物安排在同一个地方,他们留出了一个地方用来睡眠,另外一个地方设置火塘,而将其他一些地方安排来做不同的用途。在这样做之后,人类开始考虑如何建造一个屋顶,作为一个可以挡住太阳与雨水的覆盖物。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建造了可以在其上放置屋顶的墙体——因为他们意识到以这样一种方法,他们可以更好地抵御冰冷的暴风雪和严酷的寒风;最后,他们在墙上开辟了窗子和门,从地板一直到屋顶,从而可以允许人进入,并在其中进行社会交往,同时也允许阳光与微风在适当的时间进来,并使在房屋内可能形成的任何潮气与水汽散发出去。无论是谁最早开始着手做这件事情,是女神维斯塔(Vesta)[1],农神萨杜恩(Saturn)[2]的女儿,或是Heurialus 和Hiperbius的兄弟,或Gallio,或Thraso,或是独眼巨人(Cyclops )Typhincius8,我相信这才是房屋建造最初的时机,或最早的规则。事情在继续发展着,伴随着各种建筑类型的引入,我相信,通过经验和技巧,因而,现在几乎没有了局限;其中一些类型是公共建筑,另外一些是私人建筑,一些是神圣建筑,另外一些是世俗建筑,一些是满足实际需求的建筑,另外一些仅仅是为了作为城市中的永久装饰物,而还有其他一些却只是作为更为临时性的欢悦而用。但是,没有人会对我们有关建筑物起源的说法提出疑问。

因为这就是事情本身,组成建筑物这一整件事情显然是由六个元素组成的:基址(locality)、房屋覆盖范围(area)9、房间分隔(compartition)10、墙体(wall)、屋顶(roof)和孔洞(opening)。如果这些元素是被明确地承认了的,我们所不得不说的那些东西就会更容易地被理解。因此,我们将这些元素定义如下:关于基址,我们的意思是所有可以被看做是围绕着将要建造的房屋的土地;房屋覆盖范围是这块基址的一部分。如此,我们将对房屋覆盖范围定义为,为了某种指定的实际用途而被一堵墙所围绕起来的一块特殊的土地;在这个定义中所包含的是在这座建筑物中我们的脚步所能够触及的任何表面。房间分隔是将基址划分为一些更小单位的过程,因而建筑物可以被看做是由一些贴身的小房屋拼凑起来的,这些小房屋就像是完整身体的各个部分一样联结在一起。11关于墙体我们将指所有那些从地面向上升起用以支撑屋顶重量的结构,或者是那些作用像屏风一样可以为建筑物的室内部分提供私密之处的物件。我们将谈到屋顶,那不仅是位于房屋最上部用以遮蔽风雨的部分,而且,更一般地说,是位于任何在下面走动的人的头顶之上的,在长度与宽度方向伸展之物,例如顶棚、穹窿、拱券,如此等等。我们将孔洞称为在建筑物内为人或物体提供进入或出离之任何物件。我们将逐一涉及这些事物及其每一个方面,但是,首先我们将要做一些观察,这对于整个主题而言是基础性的,而且,如许多的部分,都是与我们的论点密切关联的。如果考虑那些我们所列举出的每一部分都应该被赋予的特征,我们将提出三个从来不会被忽视的东西,它们与屋顶、孔洞,如此等等,是最相配称的。那就是,它们的每一具体部分应该适合于它们所被设计来分派给予的任务,首先,应该是非常宽敞的;关于强度和耐久性,它们应该是可靠的,坚固的,而且是相当持久的;至于说到优美与典雅12,它们应该是经过修饰的、有秩序的、有花环等装饰的13,可以说,这关乎其每一部分。14现在我们放下我们讨论中的屋顶和基础部分,让我们继续我们的论点。(https://www.daowen.com)